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1年度,42792號
TCDV,101,司促,42792,20121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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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司促字第42792號
債 權 人 永騰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柯仁宇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鈺田營造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
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聲請狀末之債權人及法定代理人之簽名或蓋章(不得以職
   銜章代替)
  ㈡請提出債務人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最新
   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1  月  5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何淑媛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1  月  5   日
            書記官 田靜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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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永騰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鈺田營造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田營造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