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訴字第1975號原 告 洪振剛 鄭心琄被 告 跳蚤本舖興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彭秀英訴訟代理人 鄭佳榆被 告 莊嘉緯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1 月 22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陳翠琪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1 月 23 日 書記官 李玉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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