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1年度聲字第1907號
聲 請 人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古家鳳
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101 年度偵字第8365號),經檢
察官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扣押物(101 年度聲沒字第157 號),本
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盜版影音光碟共拾柒片均沒收之。 理 由
一、按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53 條或第253 條之1 為不起訴或 緩起訴之處分者,對供犯罪所用、供犯罪預備或因犯罪所得 之物,以屬於被告者為限,得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刑事 訴訟法第259 條之1 定有明文。又依著作權法第98條之規定 ,犯同法第91條至第93條、第95條至第96條之1 之罪,供犯 罪所用或因犯罪所得之物,得沒收之;但犯第91條第3 項及 第91條之1 第3 項之罪者,其得沒收之物,不以屬於犯人者 為限。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被告古家鳳違反著作權法乙案,業經臺 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101 年度偵字第8365號職權 不起訴處分確定在案,扣案之盜版韓劇「你是誰」、「我的 女孩」影音光碟共17片(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101 年度 保管字第2510號),為被告所有供犯罪所用之物,爰依刑事 訴訟法第259 條之1 規定聲請裁定宣告沒收等語。三、經查,本件被告古家鳳所犯違反著作權法案件,業經臺灣士 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101 年度偵字第8365號職權不起 訴處分確定,此有該不起訴處分書在卷可稽。而扣案如附表 所示之盜版影音光碟共17片係非法重製物,有弘恩文化事業 有限公司出具之檢視證明書1 紙附卷可佐(見101 年度偵字 第8365號卷第25頁),又前揭光碟為被告所有,亦經其於警 詢及偵查中自承在卷(見101 年度偵字第8365號卷第7 頁、 第91頁),足認上開光碟片均係供被告犯著作權法第91條之 1 第3 項之罪所用之物,揆諸前揭規定,聲請人聲請單獨宣 告沒收,經核並無不合,應予准許,爰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1 月 19 日
刑事第九庭法 官 劉育琳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朱宮瑩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1 月 21 日
附表:
┌──┬──────────┬───┬─────────┐
│編號│名稱 │數量 │著作財產權人 │
├──┼──────────┼───┼─────────┤
│ 1 │韓劇「你是誰」1套17 │捌片 │弘恩文化事業有限公│
│ │集 │ │司 │
├──┼──────────┼───┼─────────┤
│ 2 │韓劇「我的女孩」1套 │玖片 │同上 │
│ │16集 │ │ │
├──┴──────────┴───┴─────────┤
│盜版影音光碟:共計拾柒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