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銷抵押權登記
臺中簡易庭(民事),中簡字,101年度,2577號
TCEV,101,中簡,2577,20121102,1

1/1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中簡字第2577號
原 告 陳連坤

上列原告與梁德旺之繼承人間塗銷抵押權登記事件,原告應於民
國101年12月15日之前,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訴,特此
裁定。
應 補 正 之 事 項:
一、被繼承人陳林西園之「繼承系統表」及各繼承人之住址、身
分證統一編號。
二、梁德旺(男,民國前5年7月14日出生,身分證統一編號:Z0
00000000號,民國65年6月14日死亡,生前設籍「臺中市○
區○○路182巷3號」)之「繼承系統表」及各繼承人之住址
、身分證統一編號。
三、梁德旺之繼承人無拋棄繼承之資料。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1 月 2 日
臺中簡易庭 法 官 施慶鴻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1 月 2 日
書記官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