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中小字第1946號原 告 長億城陽光區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 盧羿岑訴訟代理人 詹雅惠、湯淑芬被 告 柳墏敏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管理費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1 月 21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林慧貞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1 月 21 日 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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