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任遺產管理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繼字,101年度,1587號
TPDV,101,繼,1587,20121031,1

1/1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繼字第1587號
聲 請 人 一銀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徐永平


上列聲請人為被繼承人張猷靂聲請選任遺產管理人事件,聲請人
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1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
請,特此裁定。
一、應補正之事項:聲請人應向行政院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詢被繼承人張猷靂(男,民國○○年○○月○○日生、身分證統一
編號:Z000000000號)是否為列管榮民
二、本件聯絡人:坤股書記官張妤瑄(聯絡電話0000-0000分機
539 7)。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月 31 日
家事庭 法 官 李宜娟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月 31 日
書記官 張妤瑄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