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簡上字第159號上 訴 人 賴慶揚視同上訴人 陳惠姿即賴陳惠姿被上訴人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李憲章訴訟代理人 徐中一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月 17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胡芷瑜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月 17 日 書記官 許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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