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拍字,101年度,359號
TCDV,101,司拍,359,20121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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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司拍字第359號
聲 請 人 鎮瀚建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曜仲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劉益昌即劉耀輝之遺產管理人間就拍賣抵押
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一、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債務人明谷開發企業有限公司、捷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登記表。
  ㈡相對人劉益昌即劉耀輝之遺產管理人之戶籍謄本(全戶動
   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三、本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月  17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王幸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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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捷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鎮瀚建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