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司促字第39593號
債 權 人 陳自得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唯展科技股份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
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債務人唯展科技股份公司之公司名稱是否有誤,如有誤載
,併請更正。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月 15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盧妙宜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月 15 日
書記官 李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