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司票字第818號聲 請 人 北大鮮果行上聲請人與相對人南陽食品有限公司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一、請具狀補正①聲請狀之簽章。 ②北大鮮果行之負責人為何?並提出營業登記資 料(以釋明是否為獨資或合夥)。 ③南陽食品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為何?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月 29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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