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民字,101年度,296號
KSDM,101,附民,296,201209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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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1年度附民字第296號
原 告 全岑股份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王春菊
被 告 陳金松即鈺松企業社

被 告 鈺錩五金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陳金波


(現羈押於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看守所)
被 告 陳淑婷


(現羈押於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看守所)
上列被告因損害賠償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
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
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
,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8 日
刑事第十八庭 審判長法 官 黃宗揚
法 官 徐彩芳
法 官 林記弘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28 日
書記官 王碧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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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鈺錩五金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全岑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