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還土地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訴字,90年度,744號
KSDV,90,訴,744,20011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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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訴字第七四四號
  原   告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營運處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丙○○
  被   告 乙○○
右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土地等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下午二時四十分,在本院第三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十一   月   九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第六庭
~B法   官 陳業鑫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十一   月   九   日~B法院書記官 陳素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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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營運處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