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文書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訴字,101年度,962號
TCDM,101,訴,962,201209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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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協商程序判決
                   101年度訴字第962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江免
      唐進祥
上列被告等因偽造文書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0 年度偵
續字第351 號),檢察官聲請法院改依協商程序而為判決,本院
認為適當,同意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協商判決程序,判決如下:
一、主文:
江免共同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 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 刑貳年。附表所示偽造之「唐進財」印文及署名均沒收之。 唐進祥共同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 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附表所示偽造之「唐進財」印文及署名均沒收之 。
二、犯罪事實要旨:
江免唐進財(已於民國99年3 月25日上午7 時9 分死亡) 之母,唐進祥唐進財之弟,其等明知唐進財死亡後,其遺 產應由唐進財之女兒唐玉真唐玉純唐慧珠、唐慧娥及唐 進財之配偶即王裕芝共同繼承,其財產屬全體繼承人公同共 有,遺產中之銀行存款,亦應以全體繼承人之名義具領。江 免、唐進祥竟未經繼承人王裕芝之同意,共同基於行使偽造 私文書及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犯意聯絡,利用保管唐進財 之帳戶存摺、印鑑章及密碼之機會,由江免唐進祥持唐進 財之存摺、印鑑,分別於如附表編號1 至5 所示之時間,一 同前往如附表所示金融機構,由唐進祥江免冒用唐進財之 名義,在附表所示之轉帳申請書、解除定存申請書、取款憑 條、提款單等文件上,盜用唐進財之印章或偽簽唐進財之署 名而偽造私文書(詳如附表編號1 至5 所示),再持以交付 不知情之金融機構承辦人而行使之,使該承辦人誤認唐進祥 係經唐進財之授權而前來領款陷於錯誤,分別將附表所示金 額交予唐進祥(再由唐進祥轉交予江免),均足以生損害於 王裕芝及如附表編號1 至5 所示之金融機構對於帳戶管理之 正確性。嗣因王裕芝於99年11月23日向附表編號1 至5 所示 之金融機構查詢唐進財所開設帳戶之交易明細表,始知上情 。
三、證據名稱:
㈠被告江免唐進祥之偵訊筆錄及於本院準備程序中之自白。 ㈡證人唐玉真唐玉純王裕芝唐財生唐慧珠之偵訊筆錄




唐進財之戶籍謄本影本、臺中榮民總醫院死亡證字第0031號 死亡證明書。
㈣中華郵政潭子郵局帳號00000000000000號帳戶交易往來明細 表。
㈤臺中商業銀行潭子分行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交易明細表 。
㈥潭子鄉農會帳號00000000000000號帳戶客戶往來交易明細表 。
㈦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帳號0000000000000 號帳戶 存摺存款對帳單。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軍功分行帳號0000000000000 號帳戶交易 明細表。
㈨潭子鄉農會100 年2 月17日潭鄉農信字第1000720049號函, 暨函附之唐進財帳號0000000000000 號定期儲蓄存款單影本 、唐進財99年3 月25日存單存款銷戶登錄單影本、唐進財99 年3 月25日收入傳票影本。
㈩潭子鄉農會100 年2 月17日潭鄉農信字第1000720045號函, 暨函附之檢送唐進財帳號00000000000000號定期儲蓄存款單 影本、唐進財99年3 月29日收入傳票影本、99年3 月29日取 款憑條正反面影本。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軍功分行100 年2 月23日合金軍功字第10 00000546號函,暨函附之唐進財帳號0000000000000 號99年 3 月29日取款憑條影本。
臺中商業銀行潭子分行100 年2 月24日中潭子字第1000390 0041號函,暨函附之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存本取息儲蓄 存款存單影本、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99年3 月25日解約 取息憑條代利息支出傳票影本、帳號00000000000 號帳戶99 年3 月25日存摺存款存款憑條影本、帳號00000000000 號帳 戶99年3 月25日存摺存款取款憑條影本、轉帳收入傳票影本 、帳號00000000000 號帳戶99年3 月25日存摺存款取款憑條 影本。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豐原郵局100 年3 月1 日豐營字第10 01800922號函,暨函附之帳號00000000000000號帳戶郵政存 簿儲金提款單、臨櫃作業關懷客戶提問表。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00 年4 月15日新光銀業務 字第2531號函,暨函附之帳號0000000000000 號帳戶99年3 月25日取款憑條【存單號碼:0000-00-000000-0】、存單號 碼00 00-00-000000-0 存單基本資料查詢、帳號0000000000 000 號帳戶99年3 月25日取款憑條【存單號碼:0000-00-00



0000-0】、存單號碼0000-00-000000-0存單基本資料查詢、 帳號00 00000000000號帳戶99年3 月29日取款憑條影本。 潭子區農會100 年5 月3 日潭農信字第11000720134 號函, 暨函附之帳號00000000000000號帳戶99年3 月25日取款憑條 、帳號00000000000000號帳戶99年3 月25日取款憑條、帳號 00000000000000號帳戶99年3 月29日取款憑條正反面影本。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軍功分行100 年5 月19日合金軍功字第10 00001757號函,暨函附之江免所有帳號000000000000 0號帳 戶開戶資料及存款交易明細表。
合作金庫帳號0000000000000 號帳戶存摺影本、新光銀行帳 號0000000000000 號帳戶存摺影本、彰化銀行帳號00000000 0000號帳戶存摺影本、新光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 號帳戶 存本取息儲蓄存款存單影本。
彰化商業銀行作業處100 年11月28日彰作管字第10026812 號函,暨函附之江免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交易明細表。 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00 年11月28日中業存字第1000 020730號函,暨函附之江免帳戶之存款交易明細。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業務服務部100 年11月29日 新光銀業務字第578 號函,暨函附之江免帳號000000000000 0 號帳戶、0000000000000 號帳戶交易明細表。 潭子區農會100 年12月1 日潭農信字第1000720290號函,暨 函附之江免帳號00000000000000號帳戶客戶交易往來明細表 、00000000000000號帳戶存單交易往來明細表、0000000000 0000號帳戶客戶交易往來明細表、00000000000000號帳戶存 單交易往來明細表。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0 年12月1 日儲字第1000622436號 函,暨函附之江免帳號00000000號帳戶郵政劃撥儲金帳戶對 帳單、存單號碼00000000存提活動詳情資料、存單號碼0000 0000存提活動詳情資料、帳號00000000000000號帳戶客戶歷 史交易清單。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軍功分行100 年12月29日合金軍功字第10 00004567號函,暨函附之江免帳號0000000000000 號帳戶歷 史交易明細表。
四、處罰條文:刑法第28條、第216 條、第210 條、第339 條第 1 項、第18條第3 項、第41條第1 項前段、第8 項、第51條 第5 款、第219 條、第74條第1 項第1 款,刑法施行法第1 條之1 。
五、協商判決除有刑事訴訟法第455 條之4 第1 項第1 款於本訊 問程序終結前,被告撤銷協商合意或檢察官撤回協商聲請者 ;第2 款被告協商之意思非出於自由意志者;第4 款被告所



犯之罪非第455 條之2 第1 項所得以協商判決者;第6 款被 告有其他較重之裁判上一罪之犯罪事實者;第7 款法院認應 諭知免刑或免訴、不受理者情形之一及違反同條第2 項「法 院應於協商合意範圍內為判決;法院為協商判決所科之刑, 以宣告緩刑、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為限。」之規 定外,不得上訴。
六、本件如得上訴,而如不服本件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10日內 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 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 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17 日
刑事第十三庭 法 官 楊欣怡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告訴人或被害人對於判決如有不服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者,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書記官 黃泰能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17 日
附錄論罪科刑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210條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民國刑法第216條
行使第210 條至第215 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 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
┌──┬─────┬─────┬────┬─────┬─────┬──────────┐
│編號│時間 │金融機構 │帳號 │ 金額 │偽造之文書│宣告刑之內容 │
│ │ │ │ │(新臺幣)│及印文、署│ │
│ │ │ │ │ │名 │ │
├──┼─────┼─────┼────┼─────┼─────┼──────────┤
│1 │99年3月25 │中華郵政股│00000000│1,020,000 │郵政存簿儲│江免共同犯行使偽造私│
│ │日 │份有限公司│671814 │元 │金提款單上│文書,處有期徒刑參月│
│ │ │潭子郵局 │ │ │偽造之唐進│,如易科罰金,以新臺│
│ │ │ │ │ │財印文、署│幣壹仟元折算壹日。附│




│ │ │ │ │ │名各1 枚、│表編號1 所示偽造之「│
│ │ │ │ │ │臨櫃作業關│唐進財」印文、署名沒│
│ │ │ │ │ │懷客戶提問│收之。 │
│ │ │ │ │ │表上偽造之│唐進祥共同犯行使偽造│
│ │ │ │ │ │唐進財署名│私文書,處有期徒刑參│
│ │ │ │ │ │1枚 │月,如易科罰金,以新│
│ │ │ │ │ │ │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 │附表編號1 所示偽造之│
│ │ │ │ │ │ │「唐進財」印文、署名│
│ │ │ │ │ │ │沒收之。 │
├──┼─────┼─────┼────┼─────┼─────┼──────────┤
│2 │99年3月25 │臺中商業銀│00000000│930元 │臺中商業銀│江免共同犯行使偽造私│
│ │日 │行 │247 │ │行存摺存款│文書,處有期徒刑參月│
│ │ │ │ │ │取款憑條單│,如易科罰金,以新臺│
│ │ │ │ │ │上偽造之唐│幣壹仟元折算壹日。附│
│ │ │ │ │ │進財印文1 │表編號2 所示偽造之「│
│ │ │ │ │ │枚、臺中商│唐進財」印文沒收之。│
│ │ │ │ │ │業銀行轉帳│唐進祥共同犯行使偽造│
│ │ │ │ │ │收入傳票上│私文書,處有期徒刑參│
│ │ │ │ │ │偽造之唐進│月,如易科罰金,以新│
│ │ │ │ │ │財印文1 枚│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附表編號2 所示偽造之│
│ │99年3月25 │臺中商業銀│00000000│371,000元 │臺中商業銀│「唐進財」印文沒收之│
│ │日 │行 │247 │ │行存摺存款│。 │
│ │ │ │ │ │取款憑條單│ │
│ │ │ │ │ │上偽造之唐│ │
│ │ │ │ │ │進財印文2 │ │
│ │ │ │ │ │枚、臺中商│ │
│ │ │ │ │ │業銀行存摺│ │
│ │ │ │ │ │存款存款憑│ │
│ │ │ │ │ │條上偽造之│ │
│ │ │ │ │ │唐進財印文│ │
│ │ │ │ │ │1枚 │ │
├──┼─────┼─────┼────┼─────┼─────┼──────────┤
│3 │99年3月25 │潭子鄉農會│00000000│600,000元 │潭子鄉農會│江免共同犯行使偽造私│
│ │日 │(現改制為│011019 │ │取款憑條上│文書,處有期徒刑參月│
│ │ │潭子區農會│ │ │偽造之唐進│,如易科罰金,以新臺│
│ │ │) │ │ │財署名、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附│
│ │ │ │ │ │文各1 枚、│表編號3所示偽造之「 │
│ │ │ │ │ │定期儲蓄存│唐進財」印文、署名沒│




│ │ │ │ │ │款存單上偽│收之。 │
│ │ │ │ │ │造之唐進財唐進祥共同犯行使偽造│
│ │ │ │ │ │印文1 枚 │私文書,處有期徒刑參│
│ ├─────┼─────┼────┼─────┼─────┤月,如易科罰金,以新│
│ │99年3月25 │潭子鄉農會│00000000│300,000元 │潭子鄉農會│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日 │(現改制為│011019 │ │取款憑條上│附表編號3 所示偽造之│
│ │ │潭子區農會│ │ │偽造之唐進│「唐進財」印文、署名│
│ │ │) │ │ │財印文、署│沒收之。 │
│ │ │ │ │ │名各1 枚 │ │
│ ├─────┼─────┼────┼─────┼─────┤ │
│ │99年3月29 │潭子鄉農會│00000000│207,600元 │潭子鄉農會│ │
│ │日 │(現改制為│011019 │ │取款憑條上│ │
│ │ │潭子區農會│ │ │偽造之唐進│ │
│ │ │) │ │ │財印文1枚 │ │
│ │ │ │ │ │、定期儲蓄│ │
│ │ │ │ │ │存款存單上│ │
│ │ │ │ │ │偽造之唐進│ │
│ │ │ │ │ │財印文3 枚│ │
├──┼─────┼─────┼────┼─────┼─────┼──────────┤
│4 │99年3月25 │臺灣新光商│00000000│800,000元 │新光銀行取│江免共同犯行使偽造私│
│ │日 │業銀行股份│74922 │ │款憑條上偽│文書,處有期徒刑參月│
│ │ │有限公司 │ │ │造之唐進財│,如易科罰金,以新臺│
│ │ │ │ │ │印文、署名│幣壹仟元折算壹日。附│
│ │ │ │ │ │各1 枚 │表編號4 所示偽造之「│
│ ├─────┼─────┼────┼─────┼─────┤唐進財」印文、署名沒│
│ │99年3月25 │臺灣新光商│00000000│800,000元 │新光銀行取│收之。 │
│ │日 │業銀行股份│74922 │ │款憑條上偽│唐進祥共同犯行使偽造│
│ │ │有限公司 │ │ │造之唐進財│私文書,處有期徒刑參│
│ │ │ │ │ │印文、署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
│ │ │ │ │ │各1 枚 │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附表編號4 所示偽造之│
│ │99年3月29 │臺灣新光商│00000000│484,900元 │新光銀行取│「唐進財」印文、署名│
│ │日 │業銀行股份│74922 │ │款憑條上偽│沒收之。 │
│ │ │有限公司 │ │ │造之唐進財│ │
│ │ │ │ │ │印文、署名│ │
│ │ │ │ │ │各1 枚 │ │
├──┼─────┼─────┼────┼─────┼─────┼──────────┤
│5 │99年3月29 │合作金庫商│00000000│164,000元 │合作金庫商│江免共同犯行使偽造私│
│ │日 │業銀行軍功│53081 │ │業銀行取款│文書,處有期徒刑參月│
│ │ │分行 │ │ │憑條上偽造│,如易科罰金,以新臺│




│ │ │ │ │ │之唐進財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附│
│ │ │ │ │ │文1 枚 │表編號5 所示偽造之「│
│ │ │ │ │ │ │唐進財」印文沒收之。│
│ │ │ │ │ │ │唐進祥共同犯行使偽造│
│ │ │ │ │ │ │私文書,處有期徒刑參│
│ │ │ │ │ │ │月,如易科罰金,以新│
│ │ │ │ │ │ │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 │ │ │ │ │附表編號5 所示偽造之│
│ │ │ │ │ │ │「唐進財」印文沒收之│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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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豐原郵局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