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議之訴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1年度,737號
SLDV,101,訴,737,201209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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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1年度訴字第737號
原   告 孔繁明
訴訟代理人 羅行律師
被   告 飛寶動能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雍荏
訴訟代理人 許文姿
受告知人  張進坐
上列當事人間異議之訴事件,本院於民國101 年8 月30日言詞辯
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確認本院一0一年度司執字第二四七五0號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之債務人張進坐對被告投資金額為新臺幣貳佰肆拾叁萬玖仟肆佰伍拾元之股份權利存在。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按確認之訴,非原告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者,不得 提起,民事訴訟法第247 條前段定有明文。所謂「即受確認 判決之法律上利益者」,須因法律關係之存否不明確,致原 告在私法上之地位有受侵害之危險,而此項危險得以對於被 告之確認判決除去之者,始為存在(最高法院27年上字第31 6 號判例參照)。本件原告向本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就受告知 人即債務人張進坐對被告之投資額股權聲請強制執行,經執 行法院對被告核發扣押命令後,被告聲明異議,並由執行法 院通知原告如認異議不實,應於10日內提起訴訟,並向執行 法院為起訴之證明。原告為此提起本件訴訟,訴請確認與張 進坐之投資股權存在,堪認其法律上地位不確定之狀態,得 以本件確認判決除去之,為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二、第按訴狀送達後,原告不得將原訴變更或追加他訴。但基礎 事實同一、擴張或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者,不在此限; 被告於訴之變更或追加無異議,而為本案之言詞辯論者,視 為同意變更或追加,民事訴訟法第255 條第1 項第2 款、第 3 款及第2 項定有明文。本件原告原起訴原聲明:被告應依 本院民事執行處民國101 年5 月15日士院景101 司執貴字24 750 號執行命令禁止被告就債務人之股份在原告債權範圍內 不得向債務人清償之執行命令執行扣押。嗣於訴訟進行中, 改聲明:確認本院101 年度司執字第24750 號清償借款強制 執行事件(下稱系爭執行事件)之債務人張進坐在被告公司 有投資金額新臺幣(下同)1,992 萬7,800 元之股份權利存 在。復又改聲明:確認系爭執行事件之債務人張進坐對被告 投資金額為243 萬9,450 元之股份權利存在。核其所為,要



屬訴之變更及減縮受判決事項之聲明,且其變更前後之訴所 本社會基礎事實同一,被告對此亦無異議而為本案之言詞辯 論,揆之首揭規定,應認可許。
三、原告起訴主張:依據原告於民國101 年5 月7 日向臺北市國 稅局查證顯示,張進坐對被告有投資額1,992 萬7,800 元之 股份權,被告就執行法院101 年5 月15日士院景101 司執貴 字24750 號執行命令合法送達被告,已生執行扣押之效力, 該執行命令係禁止張進坐轉讓、處分股份或為其他處分,非 查扣股票,被告提出異議狀否認張進坐有股份權存在,並未 提出證據證明張進坐股份有異動之事實,其異議顯然不實等 語,而聲明:確認系爭執行事件之債務人張進坐對被告投資 金額為243 萬9,450 元之股份權利存在。被告就原告減縮應 受判決事項聲明後之請求,則陳明:對這部分不爭執,未附 任何條件等語,並聲明:同意原告確認此部分股東權存在。四、按當事人於言詞辯論時為訴訟標的之捨棄或認諾者,應本於 其捨棄或認諾為該當事人敗訴之判決,民事訴訟法第384 條 定有明文。本件原告主張訴請確認張進坐對被告有投資金額 為243 萬9,450 元之股份權利存在,業經被告於言詞辯論時 認諾(見本院101 年8 月30日言詞辯論筆錄)。揆之上揭規 定,自應為被告敗訴之判決,應認原告訴請確認上開之張進 坐股東權利存在,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五、本件雖係基於被告在訴訟進行中之認諾而為原告勝訴之判決 ,然被告前既於執行程序中聲明異議,即不得逕此推謂兩造 間對此確認之法律關係存否原無爭執,而認原告所提起確認 之訴為無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應予敘明。六、又本於被告認諾所為之判決,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民事訴 訟法第389 條第1 項第1 款固有明定。惟本件係確認之訴, 非給付之訴,原無假執行之問題,即認無從依職權為假執行 之宣告。另原告變更前之訴及減縮應受判決事項聲明部分之 訴,已無訴訟繫屬,本院僅就減縮應受判決事項聲明後之訴 部分為訴訟費用負擔之諭知如主文第2 項所示,均予敘明。七、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有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78條, 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10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蕭錫証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若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否則本院得不命補正逕行駁回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11 日




書記官 曾瓊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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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飛寶動能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