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名譽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易字,101年度,482號
TCDM,101,易,482,201208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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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1年度易字第482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吳士杰
      張雅淳
上二人共同
選任辯護人 羅豐胤律師
      林雯琦律師
上列被告等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0 年度偵字
第22639 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本件公訴不受理。
理 由
一、公訴意旨係以:被告張雅淳吳士杰為男女朋友。緣王琬淇 經營波爾黛妮工作坊(網路店名為:I-sTyLe ;下稱上開工 作坊),從事網路服飾販賣;張雅淳於民國100 年3 月13日 向王婉淇訂購「貴族系可拆毛領圖騰金扣毛呢短大衣」(下 稱上開貴族系短大衣)等5 件服飾,且業於100 年3 月15日 收訖,並隨即於100 年3 月19日即張雅淳生日當日,穿著上 開貴族系短大衣與被告吳士杰一同前往臺中西堤牛排館用餐 並拍照(下稱上開100 年3 月19日用餐相片);旋於100 年 3 月底以「與想像不符」為由向上開工作坊要求退貨並寄回 其所購5 件服飾。惟經上開工作坊人員收回並檢視後,發覺 服飾有異味且已拆吊牌並有棉絮,遂以服飾有「衣物上有個 人味道」「吊牌已拆」「商品上有棉絮」等事由拒絕張雅淳 退貨。張雅淳吳士杰雖均明知其所購服飾5 件經張雅淳於 100 年3 月15日取得時並無異味或棉絮沾染,且業已於100 年3 月19日穿著其中上開貴族系短大衣前往西堤牛排館用餐 ,竟因不滿王琬淇拒絕退貨,共同基於散布於眾意圖之犯意 聯絡,為附表所示之網路刊登文章文字,而指摘足以毀損上 開工作坊名譽之事;嗣經上開工作坊人員於網路瀏覽時發現 張雅淳無名相簿內有張雅淳吳士杰於100 年3 月19日於西 堤牛排館用餐拍照留念相片,且相片內張雅淳即穿著上開貴 族系短大衣,始悉上情。因認被告二人均涉犯刑法第310 條 第2 項之加重誹謗罪嫌等語(被告張雅淳另涉刑法第305 條 恐嚇危害安全罪部分由本院另行審理)。
二、按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經撤回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並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此為刑事訴訟法第303 條第3 款、 第307 條所明定。本件被告二人經檢察官以刑法第310 條第 2 項之加重誹謗罪提起公訴,依同法第314 條規定係屬告訴 乃論之罪,茲因被告二人於101 年6 月15日與告訴人王琬琪



成立和解,並據告訴人於同日具狀撤回告訴(本院於101 年 6 月18日收訖),有和解書、撤回告訴狀各1件在卷足憑( 詳本院卷第30、32-34 頁),爰依前揭刑事訴訟法之規定, 不經言詞辯論,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3 條第3 款、第307 條,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15 日
刑事第十五庭 法 官 李 蓓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何惠文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15 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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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刊登帳號 │刊登網站│刊登時│刊登內容 │
│號│ │ │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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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snowta319 │台大批踢│100年4│(一)標題:雅虎購物中心廠商瞎│
│ │ │踢實業坊│月3日 │ 掰理由不讓我退貨? │
│ │ │(消費者│ │(二)內文:我在I-Style買了5件│
│ │ │保護版)│ │衣物(一件外套、一件裙子、三件│
│ │ │ │ │上衣)收到貨時我發現其中一件白│
│ │ │ │ │色上衣的棉絮沾染情況嚴重,看起│
│ │ │ │ │來也髒髒的,疑似是別人退回不要│
│ │ │ │ │的。裙子的吊牌脫落,五件衣物的│
│ │ │ │ │染料味很重,刺鼻。讓我覺得花了│
│ │ │ │ │大把錢買的商品根本沒有那個價值│
│ │ │ │ │,而且其中還有問題衣物,遵照購│
│ │ │ │ │物中心規則,我在七日鑑賞期內辦│
│ │ │ │ │理退貨,宅配也來把東西收走了,│
│ │ │ │ │過了好些天,她說明不能退貨,理│
│ │ │ │ │由是「有異味」「棉絮」。我當然│
│ │ │ │ │不服,馬上向雅虎客服中心反映,│
│ │ │ │ │他們也承認錯。. . . 一開始是有│
│ │ │ │ │異味及棉絮,後來還蹦出已穿過,│
│ │ │ │ │吊牌已拆,甚至有污漬,我真的聽│




│ │ │ │ │的很無言,除了必要性的檢查外,│
│ │ │ │ │我連試穿都沒試穿過,並且在我決│
│ │ │ │ │定退貨之後,就馬上用原本的袋子│
│ │ │ │ │獨立包裝好,試問何來異味?就算│
│ │ │ │ │有異味,也是我當初要退貨的原因│
│ │ │ │ │之一,染料味,已穿過就更不用講│
│ │ │ │ │了,是根本沒有這件事,棉絮和吊│
│ │ │ │ │牌已拆也是在我收到時就已存在的│
│ │ │ │ │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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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ulxrudu │台大批踢│100年 │標題內容同編號1。 │
│ │ │踢實業坊│4月7日│ │
│ │ │(非好店│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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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ulxrudu │台大批踢│100年4│(一)標題:雅虎購物中心 │
│ │ │踢實業坊│月26日│ I-Style之惡行。 │
│ │ │(網路購│ │(二)內文:我在3/12向雅虎購物│
│ │ │物版) │ │ 中心I-Style購買五件衣物 │
│ │ │ │ │ ,收到貨時發現棉絮沾染嚴│
│ │ │ │ │ 重,看起來灰灰髒髒,裙子│
│ │ │ │ │ 吊牌也已脫落,每件衣物都│
│ │ │ │ │ 有一股怪味,疑似二手衣物│
│ │ │ │ │ 以全新名義再出售,於是在│
│ │ │ │ │ 七日鑑賞期內我辦理了退貨│
│ │ │ │ │ ,I-Style卻把這些問題全 │
│ │ │ │ │ 推給我,並且一直強調穿過│
│ │ │ │ │ 有異味,但是本人連試穿都│
│ │ │ │ │ 沒試穿過,在決定退貨後,│
│ │ │ │ │ 也馬上用原本的袋子獨立包│
│ │ │ │ │ 裝好,是為何來個人異味?│
│ │ │ │ │ I-style甚至憑空捏造一些 │
│ │ │ │ │ 理由,像是:咖啡色污漬,│
│ │ │ │ │ 我在退貨時檢查過確定是完│
│ │ │ │ │ 整如初的,聽到對方這樣講│
│ │ │ │ │ 不禁讓我懷疑是否I-style │
│ │ │ │ │ 刻意動了什麼手腳(純屬個│
│ │ │ │ │ 人猜測),在電話中我也有│
│ │ │ │ │ 請對方拍下照片email給我 │
│ │ │ │ │ 看,可是我並沒有收到任何│




│ │ │ │ │ 他們的來信,最後拒絕退貨│
│ │ │ │ │ 的理由是「每件衣服吊牌已│
│ │ │ │ │ 拆」,更讓我傻眼,我記得│
│ │ │ │ │ 很清楚在收到貨時,其中兩│
│ │ │ │ │ 件上衣是完全沒有吊牌的 │
│ │ │ │ │ 。. . . 在I-style回函中 │
│ │ │ │ │ 提及「如果客戶能將商品回│
│ │ │ │ │ 到全新狀態並附上吊牌,將│
│ │ │ │ │ 處理退貨事宜。」收到的時│
│ │ │ │ │ 候就已經不是全新品也沒有│
│ │ │ │ │ 吊牌了,要我怎麼回復?明│
│ │ │ │ │ 明就是自己販售黑心商品,│
│ │ │ │ │ 還硬要消費者認帳買下這些│
│ │ │ │ │ 問題衣物,我不得不說誰買│
│ │ │ │ │ 到他家的商品,誰就註定倒│
│ │ │ │ │ 大楣,請大家小心「雅虎購│
│ │ │ │ │ 物中心I-sty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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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ulxrudu │台大批批│100年 │(一)標題:雅虎購物中心I-styl│
│ │ │踢實業坊│5月3日│ e之惡行 │
│ │ │網路購物│17時41│(二)內文:我來大家報告一下事│
│ │ │版 │分 │ 情後續發展,讓所有人知道│
│ │ │ │ │ I-style是如何地昧著良心 │
│ │ │ │ │ 做生意。4/28我收到 │
│ │ │ │ │ I-style寄來的mail,信中 │
│ │ │ │ │ 提到她們已看到PPT上我的 │
│ │ │ │ │ PO文,竟然請我撤文並且重│
│ │ │ │ │ 新發表。. . .5/3 我又收 │
│ │ │ │ │ 到I-style的回信更讓我傻 │
│ │ │ │ │ 眼,他竟然說「因為商品已│
│ │ │ │ │ 廠商吊牌,無法確定是否為│
│ │ │ │ │ 向本賣場購入,而非向其他│
│ │ │ │ │ 賣場購買,再拿到本賣場進│
│ │ │ │ │ 行退貨。」這種話,你們說│
│ │ │ │ │ 過不過份?他現在就是站不│
│ │ │ │ │ 住腳了心虛了,又開始邊一│
│ │ │ │ │ 些很扯的理由想要打發人,│
│ │ │ │ │ 我手上有購買證明有發票,│
│ │ │ │ │ 購物中心和宅配也有紀錄,│
│ │ │ │ │ 這段時間之間的往來。. . │




│ │ │ │ │ 看來她非常在意自己在PPT │
│ │ │ │ │ 版上的名聲,請大家一傳十│
│ │ │ │ │ ,十傳百,在I-style購物 │
│ │ │ │ │ 中心買東西千萬要小心,因│
│ │ │ │ │ 為不但有可能是二手貨,更│
│ │ │ │ │ 別說什麼七天鑑賞期,完全│
│ │ │ │ │ 不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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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