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執行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聲字,101年度,211號
PCDV,101,聲,211,201208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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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聲字第211號
聲 請 人 葉陳麗華
      張陳麗珠
      陳志光
      陳麗雪
      陳麗明
      陳艷畿
      陳麗娟
      陳士圓
相 對 人 智立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季自強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停止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供擔保新臺幣貳佰貳拾柒萬元後,本院一○一年度司執字第七六四四四號清償債務事件之強制執行程序,於本院一○一年度重訴字第四二一號債務人異議之訴事件判決確定前,應暫予停止。
理 由
按有回復原狀之聲請或提起再審或異議之訴,或對於和解為繼 續審判之請求,或提起宣告調解無效之訴、撤銷調解之訴,或 對於許可強制執行之裁定提起抗告時,法院因必要情形或依聲 請定相當並確實之擔保,得為停止強制執行之裁定,強制執行 法第18條第2項定有明文。又依強制執行法第18條第2項定擔保 金額而准許停止強制執行之裁定者,該項擔保係備供債權人因 停止執行所受損害之賠償,其數額應依標的物停止執行後,債 權人未能即時受償或利用該標的物所受之損害額,或其因另供 擔保強制執行所受之損害額定之,非以標的物之價值或其債權 額為依據(最高法院86年度台抗字第442號及91年度台抗字第 429號裁判要旨參照)。又相對人因停止執行所受之損害,應 為相對人因聲請人供擔保停止執行期間,未能即時經由收取強 制執行受償分配款,因而無法運用該筆資金之所可能發生之損 害,即為利息損失,則依上揭裁定意旨,自應以該利息損失為 依據定擔保金額。
本件聲請人主張其已向本院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並聲請裁定 停止本院101年度司執字第76444號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之強 制執行程序。經查本院101年度司執字第76444號清償債務強制 執行事件之執行程序仍在進行中,且聲請人所提之債務人異議 之訴亦經本院以101年度重訴字第421號債務人異議之訴事件受 理在案等情,此經本院調取上開執行及民事卷宗核閱無訛。本 院審究上情並核閱卷宗後,認為本件聲請人之聲請為有理由,



應予准許。
經查,被告以原告之被繼承人陳天財積欠其債務新台幣(下同 )700萬元及自84年2月28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十計 算之利息,暨自84年3月28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六個月以內 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10計算,逾期在六個月以上者,按上開 利率百分之20計算之違約金,並以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新院錦執 文1054字第29215號債權憑證,向本院聲請對原告財產予以強 制執行,經本院以101年度司執字第76444號執行事件受理,並 於101年7月23日以板院清101司執地字第76444號核發執行命令 ,查封原告即債務人陳麗雪坐落於新北市○○區○○段450 地 號及其上建物即門牌號碼新北市○○區○○路39巷1號4樓之建 物(下稱系爭房地),經本院調閱本院101年度司執字第76444 號卷宗查證明確。惟陳天財之債務合計利息、遲延利息、違約 金,計算至起訴時即101年8月28日,約17.5年,合計約為14, 665,000元(計算式:7,000,000x0.1x17. 5+7,000,000x0. 01x0.5+7,000,000x0.02x17= 14,665,000),查本件系爭房地 總面積為134.28平方公尺,而系爭房地附近之交易價額每平方 公尺約新臺幣(下同)77,700元,本件強制執行程序查封系爭 房地之價格為壹仟零肆拾參萬參仟伍佰伍拾陸元(計算式: 134.28平方公尺×77,700元/平方公尺=10,433,556),有卷 附之內政部不動產交易服務網之房仲業成交行情查詢結果1紙 在卷可稽。系爭房地之價格低於相對人請求之債權金額,故相 對人於停止執行期間內所可能受到之損害,應為其延後受償即 於停止執行期間內按法定利率週年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估算, 如需待本院101年度重訴字第421號債務人異議之訴事件判決確 定前,暫予停止執行,本院認為延緩債權人及時受償之可能期 間,為上列債務人異議之訴事件,依司法院所公布之各級法院 辦案期限實施要點第2點規定,民事第一、二、三審辦案期限 分別為1年4個月、2年、1年,合計為4年4個月法定遲延利息之 損害即2,260,430元【計算式為:10, 433,556×5%×(4+ 4/12)=2,260,430,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故酌定以供擔 保金貳佰貳拾柒萬元為條件,准許暫予停止執行程序。依強制執行法第18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0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徐玉玲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應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整。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0 日
書記官 余承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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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智立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