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移調字,101年度,36號
KSDV,101,移調,36,20120705,1

1/1頁


調 解 筆 錄
聲 請 人 蘇娟
蘇少臣
聲請人共同
代 理 人 鍾夢賢律師
相 對 人 鄒馨瑤
相對人代理人 周振宇律師
參 加 人 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洪吉雄
參加人代理人 郭岱矗
上列當事人間101年度移調字第36號損害賠償事件,於中華民國
101年7月5日上午09時36分在本院調解室調解爭議出席人員如下

法 官 呂明燕
書 記 官 李柏親
調解委員 莊廷鐘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 請 人 蘇娟
蘇少臣 到
聲請人共同
代 理 人 鍾夢賢律師 到
相 對 人 鄒馨瑤 未到
相對人代理人 周振宇律師 到
參 加 人 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洪吉雄 未到
參加人代理人 郭岱矗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兩造:
各自陳述訟爭要點。
調解委員 :
勸諭兩造讓步,經兩造同意,酌定調解條款,調解條款如
下: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蘇少臣新台幣參佰捌拾萬元(含
強制險已給付之壹佰陸拾萬參仟貳佰玖拾壹元),給
付方式為於民國101 年8 月15日前一次匯入聲請人蘇
少臣中華郵政左營果貿郵局帳戶0000000-0000000 號
帳戶內。
二、聲請人均同意不願追究相對人於本院101 審交易字第
449 號案件之刑事責任。
三、聲請人其餘請求均拋棄。
四、訴訟費用由兩造各自負擔。
上筆錄經當庭交付閱覽並無異議簽名於後:
調解委員:莊廷鐘
聲請人:蘇少臣、蘇娟
聲請人共同代理人:鍾夢賢律師
相對人代理人:周振宇律師
參加人代理人:郭岱矗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第六庭
書記官 李柏親
法 官 呂明燕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7 月 5 日
書記官 李柏親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