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報遺產清冊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司繼字,101年度,1301號
TNDV,101,司繼,1301,201207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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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司繼字第1301號
聲 請 人 王文雄
王嚴樹赺
王季
王玉秀
王麗眉
王麗真
巷80號之1
前列六人共同送達代收人 洪鴻成

上列聲請人因其被繼承人王世騰(男,民國○○年○月○日生,身分
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生前最後住所:臺南市左鎮區榮和
里菜寮62號)於民國 101年5月1日死亡,開具遺產清冊呈報本院
,本院依法為公示催告。凡被繼承人之債權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揭
示之日起六個月內向繼承人報明其債權,如不為報明,而又為繼
承人所不知者,僅得就賸餘遺產行使其權利,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7 月 10 日
家事法庭 司法事務官 梁雅菁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
應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整。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7 月 11 日
書 記 官 楊琄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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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