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交通事件裁定 101年度交聲字第2275號
原處分機關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臺中市監理站
異 議 人
即受處分人 鄭暉耀
上列受處分人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事件,對於交通部公
路總局臺中區監理所臺中市監理站民國101 年5 月30日所為之處
分(原裁決書字號:裁監稽違字第裁61-GH0000000號)聲明異議
,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異議駁回。
理 由
一、原處分機關略以:異議人即受處分人鄭暉耀(下稱異議人) 於民國101 年5 月13日0 時25分許,騎乘車牌號碼ZIM-878 號輕型機車,在臺中市○○區○○路612 巷口處,因「酒後 駕乘機車拒絕接受酒測」之違規事由,經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烏日分局烏日派出所員警當場掣單舉發;嗣原處分機關依道 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 項規定,於101 年5 月30日 以裁監稽違字第裁61-GH0000000號裁決書裁處異議人罰鍰新 臺幣(下同)6 萬元,吊銷機車駕駛執照,3 年內不得考領 駕駛執照等語。
二、異議意旨略以:異議人於5 月12日晚上去夜市吃藥頭土虱, 內含有枸杞酒,之後騎車返家,從中山路2 段左轉往新興路 612 巷再右轉新興路630 號即異議人自家,路上並未有警方 臨檢,直到車子已到住家樓下,並已停妥將鑰匙拔下,拿出 磁卡準備進門,此時警方由背後出現要求異議人作酒測,並 呼叫另1 臺警車到場,此等行為不符合酒測作業流程,所以 當下拒絕酒測,並要求前往警局配合偵查,在警局時,警方 提供1 瓶礦泉水,並等15分鐘後進行酒測,異議人不熟悉酒 測動作,以致連續幾次都吹不出單據,後經員警示範告知, 在最後一次總算吹氣完成,酒測機已列出單據,但員警生氣 得把酒測單據揉爛丟進垃圾桶內,並告知不用測了,已經將 異議人開立拒絕酒測,並有在警局全程錄影存證,惟警方已 測出酒測單據,為何還開立拒絕酒測的紅單?為何警方可自 行毀損酒測單據?請提出警局的監視器並予合理解釋,若異 議人拒絕酒測,為何還自行要求至警局實施酒測?爰聲明異 議等語。
三、按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 準之情形者,處1 萬5,000 元以上6 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 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1 年;因而肇事致人受傷 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2 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
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汽車駕駛人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 之檢定者,處6 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銷該 駕駛執照;汽車駕駛人,曾依第35條第4 項前段規定吊銷駕 駛執照者,3 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 例第35條第1 項、第4 項、第67條第2 項分別定有明文。上 揭立法意旨,係因人飲酒後注意力、反應力均較常人為低, 若駕車上路,對路上其他汽車或行人之生命、身體安全均存 有危險性,故特立法嚴禁酒後駕車,以保障路上過往車輛及 行人之法益,並課予汽車駕駛人有接受酒精濃度測試檢定之 義務,便利測試檢定作業之及時順利實施,以取得客觀正確 之判測結果,進而防免可能產生之交通事故,是汽車駕駛人 遇有警員測試檢定,即應配合受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 拖延,否則即屬違反上開規定,應受裁罰。次按道路交通管 理處罰條例第35條授權員警實行酒精濃度測試之規定,乃基 於員警執行交通稽查勤務之必要性所設,員警固然不能毫無 理由對路人實施酒測,然只要有事實足認駕駛人有酒駕可能 性,其發動門檻即已足備。再按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 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予以攔停並採行下列措 施:㈠要求駕駛人或乘客出示相關證件或查證其身份;㈡檢 查引擎、車身號碼或其他足資識別之特徵;㈢要求駕駛人接 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 條參照),是 員警依客觀合理判斷,自得對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實施攔停 ,並對駕駛人實施酒測。又汽車駕駛人有無「拒絕接受酒精 濃度測試檢定」,應以其實質作為判斷,是汽車駕駛人雖未 明示拒絕接受測試檢定,但竟刻意消極推諉拖延接受酒精濃 度測試檢定之時間,期使體內酒精濃度得因時間經過而代謝 降低,藉以規避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駕車之處罰者,或雖 有配合實施測試,但卻以消極、虛應、不配合(例如:口說 身不動)態度以對,致前開測試無法正常實施者,均應屬之 ,以免影響公權力行使及執法公平性。是以,於酒精濃度測 試時,以警方告知駕駛人酒精濃度測試標準及流程後,駕駛 人如積極或消極拒絕測試,即可判定其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 試。從而,只要汽車駕駛人有「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檢定 」之實質作為,無論係積極明示拒絕接受測試檢定,或消極 推諉、拒不配合測試檢定之相關步驟,均有道路交通管理處 罰條例第35條第4 項規定之適用。
四、經查:
㈠本件異議人鄭暉耀於上開時間,騎乘車牌號碼ZIM-878 號輕 型機車,行經臺中市○○區○○路612 巷處,為警攔停稽查 ,異議人未停車繼續駛往臺中市○○區○○路630 號前騎樓
停靠,為警上前稽查,並要求施以酒精濃度測試檢定之事實 ,有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中市警交字第GH0000000 號舉發違反 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烏日分局101 年5 月23日中警烏分交字第1010012774號函、101 年6 月5 日中市警烏分交字第1010013170號函暨取締交通違規案件答 辯書各1 紙在卷可稽,堪信屬實。
㈡異議人雖否認其拒絕接受酒測檢定,並以前揭情詞置辯。惟 查:
1.上揭違規事實業據證人即在現場舉發之廖寶凱警員於本院調 查訊問時具結後證稱:當時在巡邏勤務,遠遠看到壹個人騎 著一部機車,有點搖晃,有點逆向,就轉到巷子裡面去,伊 就開警車尾隨這個騎機車的人,開警示燈示意要他停車受檢 ,當時車上還有其他警員,該騎機車男子不理我們一直騎, 騎到轉角大樓那邊,就把機車停住,趕快要跑掉,伊就上前 跑過去攔下他,叫他不要跑,就聞到該名男子全身有酒味, 請受處分人配合我們實施酒測,剛開始伊等是請受處分人拿 出證件,受處分人不配合,伊等就想要實施酒測,受處分人 就不配合,後來受處分人說要叫他老婆拿證件下來,伊等就 等他老婆拿證件下來,受處分人就說他拒測,伊等跟他講了 以後他就說要到派出所裡面他才要測酒測,結果進到派出所 裡面,伊等拿一瓶礦泉水給受處分人喝,請他要配合伊等實 施酒測的時候,受處分人就拒絕吐氣,就含著不吐氣,經過 伊等教導請受處分人再吐氣,受處分人還是故意不吐氣出來 ,沒有辦法實施酒測;錄影過程中儀器有發出「等豋」的聲 音,是氣沒有吹夠,顯示要再重測的意思;影片中儀器所跑 出來的白色紙張是拒測單子,伊等按住儀器以後就會跑出拒 測的單子,伊等請受處分人在那張單子上面簽名,就是本院 卷第17頁所示的酒測單,上面的簽名是受處分人本人簽的; 卷內第7 頁本件違規通知單,上面收受通知聯者簽章欄的簽 名是受處分人簽的,影片之外沒有再讓他吹氣一次,受處分 人實施酒測的過程我們都有錄影,錄影的畫面都已經提供給 法院;伊等酒測單每張都有編號,號碼都有連號受處分人拒 測的那張單子之後很久才有下一張測試單等語明確。並核與 本院當庭勘驗採證錄影錄音光碟筆錄相符,復有臺中市政府 警察局烏日分局101 年5 月23日中警烏分交字第1010012774 號函、101 年6 月5 日中市警烏分交字第1010013170號函暨 取締交通違規案件答辯書、酒測器測試單黏貼簿冊影本(含 異議人拒絕酒測之酒精濃度測定值列印單)、酒測器測試總 表及錄音錄影光碟3 片附卷足憑。是證人廖寶凱確依警察職 權行使法第8 條、90年12月18日(90)警署行字第260843號
函頒布「警察實施臨檢作業規定」第7 條「實施臨檢應遵守 之事項」㈧等規定,依當時客觀情狀合理判斷何謂「依客觀 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因見異議人行車不穩、逆 向等外觀情狀,而示意異議人停車,惟異議人未停車繼續騎 至其住家樓下停車,經警跟隨並上前盤查,而為員警當場嗅 聞到異議人身上有酒味,客觀上業足以使員警產生「懷疑異 議人係酒後駕車」之合理判斷,是員警要求異議人接受吐氣 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自屬合理有據,亦符合上開警察職權 行使法第8 條之規定,警方對異議人實施上開測檢之發動門 檻既已足備,程式上並無任何違法或不當之情事。 2. 再者,本院當庭勘驗警方於上揭時、地蒐證之現場錄影錄音 光碟中檔案,其勘驗結果如下:
⑴檔案名稱:PICT0024(全長14分26秒)┌───────┬─────────────────────────┐
│檔案播放時間 │ 錄影光碟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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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分0秒至1分17 │1、警員在對異議人盤查,異議人表示開一張紅燈右轉, │
│秒 │ 表示住在洪家花園大樓(音譯),鏡頭混亂。 │
│(本檔案畫面時│ 異議人:「我已經到了,要休息了。」 │
│間為2007.01.25│ 警員:「你已經看到我們在攔為什麼要走?」 │
│03:49:26應為│ 女警:「你從哪裡騎來?」 │
│錄影機未調整設│ 異議人:「因為我已經回來到這。你給我開一張闖紅 │
│定正確時間) │ 燈就好了。」 │
│ │ 警員:「今天你喝什麼酒?你說。」 │
│ │ 異議人:「我就去夜市嘛。」 │
│ │ 警員:「喝什麼酒?」 │
│ │ 異議人:「喝那個枸杞酒。」 │
│ │ 警員:「喝多少?」 │
│ │ 異議人:「...我就趕快要回去,本來想說買東西給我│
│ │ 老婆吃,給我開一個這個闖紅燈就...好了。」 │
│ │ 警員:「這樣你就好好說就好了,說你就住在這,想 │
│ │ 說你是不是通緝犯..為什麼要跑?對吧。」 │
│ │ 異議人:「好啦,對不起。這樣好不好,你就給我開 │
│ │ 一張闖紅燈。」 │
│ │ 女警搖頭:「你都沒有在看新聞嗎,最近...」 │
│ │ 異議人:「就是阿,我想說就住在附近,就趕快回來 │
│ │ 。」 │
│ │2、警員詢問異議人有無帶證件,異議人表示請老婆拿, │
│ │ 警員指責異議人逆向又紅燈右轉,被攔還這樣跑給警 │
│ │ 察追,異議人表示其真的不知情,倘若知道被攔就不 │
│ │ 會這樣,並向警察說抱歉。 │
├───────┼─────────────────────────┤
│1分18秒至4分37│1、女警詢問異議人所騎機車車號,異議人表示要報給警 │
│秒 │ 察看,並不斷說明先前真的不知警察,畫面前往騎樓 │
│ │ 下一排機車,異議人說機車是老婆的,再度請求開立 │
│ │ 闖紅燈罰單就好。警員請其稍等,表示這不是他可以 │
│ │ 作主的。異議人繼續求情。 │
│ │2、警員請異議人先坐著,異議人復說明已經到家,女警 │
│ │ 說明這是安全問題,異議人同意,表示他有注意所以 │
│ │ 趕緊要回來。女警表示這不是問題,喝酒騎車就是不 │
│ │ 對。異議人說抱歉,再度解釋距離很近且有戴安全帽 │
│ │ ,並指出機車上安全帽。 │
│ │3、異議人與警員閒扯不相干之事,表明不會逃跑,然後 │
│ │ 繼續說明先前是不知是警察沒有要逃。女警在與其他 │
│ │ 警員聯絡。 │
│ │4、異議人老婆來了,並對警察說抱歉。異議人在請老婆 │
│ │ 回去拿身分證。 │
├───────┼─────────────────────────┤
│4分38秒至8分58│1、有另一台警車到現場,警員帶領異議人至警車旁,可 │
│秒 │ 見一名警員拿出箱型器械,有警員請異議人去那邊吹 │
│ │ ,異議人說他要拒絕酒測。警員請他等一下,要拒絕 │
│ │ 也要說明。 │
│ │2、警員詢問他為何要拒絕異議人表示要等其老婆來,警 │
│ │ 員再度詢問要否拒測,異議人同上表示拒測並要等老 │
│ │ 婆來。 │
│ │3、剛到警員詢問情況及所騎車輛,異議人表示車已經停 │
│ │ 好了,警員表示有看到異議人騎車紅燈右轉,異議人 │
│ │ 繼續說要拒測。 │
│ │ 警員:「你要拒測就拒測,沒關係。」 │
│ │ 異議人:「是阿。」 │
│ │ 警員:「那要罰6萬,吊銷駕照...你自己說的喔。」 │
│ │ 異議人:「等我老婆下來好不好。」 │
│ │ 警員:「你叫什麼名字?」 │
│ │ 異議人:「我叫鄭暉耀。等我老婆下來,再看怎樣。 │
│ │ 你們不能這樣。」 │
│ │ 警員:「你喝酒就不能開車,你就不能騎摩托車阿。 │
│ │ 」「這政府都宣傳很久了。」 │
│ │ 異議人:「我知道,但是你不要這樣跟我說,我等我 │
│ │ 老婆下來好不好?」 │
│ │ 眾警員:「好啦。」 │
│ │ 異議人:「你們整群這樣,我會很怕。」 │
│ │ 眾警員安撫之,表示沒有要對他怎樣,異議人仍表示 │
│ │ 他很怕,他心臟如何,同時要抽煙鎮定心情。 │
│ │4、警員詢問異議人到底喝多少,異議人拒絕回答。異議 │
│ │ 人老婆來了。 │
│ │5、警員:「要給你扣車。」 │
│ │ 異議人:「扣車?你為什麼要扣車?大人。你何時當 │
│ │ 面攔到車了?我請問。」 │
│ │ 警員:「沒關係。」 │
│ │ 異議人:「沒關係?大人有當面攔到我的車嗎?沒有 │
│ │ 阿!什麼都沒有!這講求證據嘛!」 │
│ │ 警員:「好,沒關係,你不用大聲。」 │
│ │ 異議人:「沒關係,我已經到厝。我已經...要去跟立│
│ │ 法委員說你不讓我進去。我不管!」 │
│ │ 警員:「來...來...」 │
│ │ 異議人:「你們這樣做事方法不對。」 │
│ │ 警員:「唉唷,喝酒就不能開車、騎摩托車了。」 │
│ │ 異議人:「我今天這樣...啊...」 │
│ │6、警員問是否要放錄影畫面給他看,異議人表明車子在 │
│ │ 此,證件也在,請求去派出所,但請不要銬他、抓他 │
│ │ 或捏很大力,警員表示好,就牽著。 │
│ │7、異議人繼續爭執已經到家,警員表示他違規當時欄他 │
│ │ ,異議人卻逃給他們追,異議人稱沒有看到,沒有要 │
│ │ 跑給警察追。 │
│ │8、警員問有沒有要測,異議人拒絕。警員表示有看到他 │
│ │ 騎機車,問是否要回派出所,異議人說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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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59秒至14分 │1、警員:「我現在要對你實施酒測,你願不願意接受實 │
│35秒 │ 施酒測,不願意喔?」 │
│(檔案結束) │ 異議人:「我不要。」 │
│ │ 警員:「不願意那摩托車就要把你扣走。」 │
│ │ 異議人:「我不要酒測。」 │
│ │ 警員:「拒測,你有要簽收嗎?」 │
│ │ 異議人:「我不要,都不要。」 │
│ │ 警員:「你都沒有要簽收。」 │
│ │ 異議人:「因為我本來就是...我跟你說..我不管我就│
│ │ 是不要。」 │
│ │2、其他警員安撫異議人表示就請其一起回派出所,異議 │
│ │ 人爭執,警員說明法規就要遵守,遇到就接受,不要 │
│ │ 辯解。 │
│ │3、眾警員不斷安撫異議人,請其上車,並請異議人提出 │
│ │ 機車鑰匙,他表示要請老婆上去拿,警員請其上車, │
│ │ 異議人與警員上車。 │
│ │4、(在車上)可聽聞許多警用對講機聲,隱約可聽聞異 │
│ │ 議人說他好不容易才拿到機車駕照,因技術不好,好 │
│ │ 不容易才拿回來(駕照)。今天只是和朋友在夜市喝 │
│ │ 個兩杯。 │
│ │5、女警詢問異議人為何之前機車駕照沒了,異議人回答 │
│ │ 因為有出了一點事情,女警追問之前出什麼事,異議 │
│ │ 人僅答以騎車,女警質問異議人既然有一次教訓何以 │
│ │ 又違反規定,異議人稱因距離很近,而且適才沒有看 │
│ │ 到警察,女警質疑沒有很近,有一段距離,話都異議 │
│ │ 人在講。 │
│ │6、警員說異議人若不逆向又闖紅燈也不會攔停他,異議 │
│ │ 人表示他一直都這樣騎,女警說明是異議人自己害自 │
│ │ 己警察沒有害他。異議人反駁說大家都這樣騎,警員 │
│ │ 表示沒有這回事,且異議人一下車話不好好說就跑, │
│ │ 讓他們誤以為是通緝犯。 │
│ │7、抵達派出所,異議人跟警察下車。 │
│ │【畫面結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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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檔案名稱:派出所內(全長12分31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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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播放時間 │ 錄影光碟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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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分0秒至1分33 │1、異議人坐於派出所內沙發上,警員請其起來,異議人 │
│秒 │ 表示其有躁鬱症,不能馬上起來,警員請異議人趕快 │
│ │ 施測,之後要做什麼都可。 │
│ │2、警員表示剛才異議人自己說要拒測,拒測也不簽,其 │
│ │ 有錄影可以給異議人看。異議人稱他有要測,是因為 │
│ │ 還沒15分鐘,而且警員一大群會怕。 │
│ │3、警員拿取締時的錄影予異議人看,並請異議人馬上上 │
│ │ 前施測,詢問是否願意施測,異議人請求再給予15分 │
│ │ 鐘。警員不同意,指示異議人馬上過去施測,表示已 │
│ │ 經給予異議人半小時休息,並讓其喝一罐水,異議人 │
│ │ 道其至警局未滿半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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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34秒至2分30│1、警員再度詢問異議人是否接受酒測,異議人表示要接 │
│秒 │ 受施測,但不願意隨即上前酒測,警員不斷指示異議 │
│ │ 人上前。異議人說要再喝水,警員拒絕,表示業已給 │
│ │ 予喝水。 │
│ │ 警員:「我已經第1遍請你實施酒測囉。鄭暉耀先生,│
│ │ 現在時間是100年(101年)5月13號0點17分,我要請 │
│ │ 你第2次酒測,你有要酒測嗎?」其他員警均勸導異議│
│ │ 上前施測,異議人站起向前。 │
│ │2、女警請異議人配合一點,嗣後將會把筆錄寫好,另一 │
│ │ 名警員表示不一定測不過,已經喝一罐水,並休息差 │
│ │ 不多半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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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31秒至2分57│1、警員持酒測器:「來。一口氣。」異議人靠近吹嘴, │
│秒 │ 未含緊吹了一口,警員將酒測器拿開,女警說知悉異 │
│ │ 議人曾施測過,知道怎麼吹,請其配合。 │
│ │2、警員再持酒測器於異議人面前說:「一口氣。」另一 │
│ │ 名警員:「吹到底喔。」 │
│ │3、持酒測器警員先將酒測器拿離,說明:「鄭暉耀先生 │
│ │ ,我現在跟你說怎麼吹,我只跟你說一次,等一下含 │
│ │ 著吹嘴,用力一直吹氣,吹到我說好,這樣聽懂嗎? │
│ │ 」異議人點頭表示知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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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58秒至4分43│1、警員請異議人施測,異議人淺淺含著吹嘴,很短淺且 │
│秒 │ 快速吹1秒即含著吹嘴未吹氣。女警:「大力吹進去。│
│ │ 」異議人淺短快速再吹1口氣,機器無反應。另一警員│
│ │ :「你舌頭不要抵著。」,機器無反應,警員拿下酒 │
│ │ 測器表明這是第1次施測。 │
│ │2、警員:「(3分5秒)我再給你第2次機會,現在開始喔│
│ │ ,我現在給你第2次機會,吹氣不要抵著吹口。」 │
│ │ 異議人:「我沒有。」 │
│ │ 警員:「第2次機會,來。」持酒測器置於異議人臉前│
│ │ 。 │
│ │ 異議人含著吹管,臉頰凹陷沒有鼓起,發出氣聲1秒即│
│ │ 離開吹嘴,警員:「(氣)沒有進去。連吹都沒有。 │
│ │ 」 │
│ │3、警員:「(3分19秒)鄭暉耀先生,現在時間101年5月│
│ │ 13號0點20分,已經過5分鐘從第1次開始到現在過5分 │
│ │ 鐘,做第3次酒測,這次吹不過我就給你用拒測。這樣│
│ │ 你聽懂了嗎?」 │
│ │ 異議人:「沒有,你有錄影錄音。」 │
│ │ 警員:「來,這次沒有吹過就給你用拒測喔。」 │
│ │ 畫面看不到異議人頭只聽見淺短漏氣聲,警員拿下酒 │
│ │ 測器:「來,拒測!」警員操作酒測器。 │
│ │4、異議人:「我不是拒測。」 │
│ │ 女警說明:「不是你說沒有就沒有,你消極抵抗不配 │
│ │ 合。」 │
│ │ 異議人表示有認真在吹,警員表示都有在錄影,異議 │
│ │ 人仍表示很認真在吹,沒有拒測。 │
│ │5、警員:「(4分2秒)最後1次,好嗎?你知道怎麼吹吧│
│ │ ?含著深呼吸。」警員又持酒測其在異議人面前,指 │
│ │ 示其含著,畫面看不到異議人的臉,聽見一不到1秒淺│
│ │ 短吹氣聲,機器發出「等豋」的聲音,警員拿下酒測 │
│ │ 器指示異議人吹到他說好為止。 │
│ │6、(4分15秒)警員再度持酒測器於異議人面前請其含著│
│ │ 吹管,異議人含著吹管很淺短吹氣,女警:「再來再 │
│ │ 來...你沒有吹進去」酒測器再度發出「等豋」的聲音│
│ │ 。 │
│ │7、警員:「含著,一直吹,你舌頭不要動不要用。」, │
│ │ 異議人表示舌頭沒有進去。 │
│ │8、警員:「(4分29秒)嘴張開開。」異議人張嘴,警員│
│ │ 將吹管放進異議人嘴裡指示含著吹氣,異議人持續輕 │
│ │ 輕淺淺吹氣,有聽見未閉緊之漏氣聲,機器仍發出「 │
│ │ 等豋」的聲音。眾警員請其大力一點,異議人表示真 │
│ │ 的有大力吹。 │
├───────┼─────────────────────────┤
│4分44秒至7分11│1、警員:「我沒有在跟你玩唷。」 │
│秒 │ 異議人:「我也沒有在跟你玩!」 │
│ │ 警員:「最後一遍喔。你不吹是你的事了」 │
│ │ 異議人含著吹嘴,臉頰沒有鼓起,聽見漏氣聲,機器 │
│ │ 再度發出「等豋」的聲音。警員將酒測器拿離,異議 │
│ │ 人轉身返回沙發。 │
│ │2、警員表示沒有這麼多時間跟異議人耗(可聽見酒測器 │
│ │ 列印運作聲音),如果異議人繼續玩(不配合),不 │
│ │ 就跟異議人耗到明天,異議人表示對不起,是警員怎 │
│ │ 麼說其就怎麼做。警員請異議人不要強辯,之前已經 │
│ │ 有酒駕經驗,若異議人是第1次,就幫其繳罰鍰。 │
│ │3、警員請異議人簽名,異議人上前,詢問測得濃度值, │
│ │ 警員表示係拒測哪來多少濃度,異議人爭執其無拒測 │
│ │ ,有認真吹,不願意簽名(回沙發坐下),警員表示 │
│ │ 不簽也沒關係。異議人不斷表示有認真吹沒有拒測, │
│ │ 將要申訴。 │
├───────┼─────────────────────────┤
│7分12秒至9分17│1、異議人繼續坐在沙發上,另一名警員對異議人說明適 │
│秒 │ 才請他吹就要吹,就不會被開拒測。 │
│ │ 女警:「你就是消極的,消極也是一樣沒有配合,不 │
│ │ 是你嘴說要配合,但是你做出來的就是沒有配合,我 │
│ │ 們都有照起來。」 │
│ │ 警員:「你那種吹的方式,人家看也知道。」 │
│ │2、異議人表示不然他再吹一次,警員表示剛才已經給予 │
│ │ 很多次機會,沒有機會了,這不是抽獎可以抽很多次 │
│ │ ,已經說明過了。異議人表示已經吃警察的虧太多了 │
│ │ ,再表示他沒有酒醉。 │
│ │3、警員表示喝酒騎車就不對,異議人表示沒有喝酒,警 │
│ │ 員說不是用注射就是用喝的阿。異議人並表示要等里 │
│ │ 長來警員說不用了。 │
├───────┼─────────────────────────┤
│9分18秒至12分 │1、警員在查明異議人所騎機車「ZIM-878」。後異議人的│
│31秒 │ 里長來了,異議人說明他有吹、有酒測但被開拒測。 │
│(檔案結束) │ 女警說明,其實是異議人有吹但都沒有吹進去,異議 │
│ │ 人則說最後1次有吹很大力,結果還是失敗。 │
│ │2、一直有對講機聲,異議人與里長對話聽不清,有聽見 │
│ │ 異議人說夜市... │
│ │【畫面結束】 │
└───────┴─────────────────────────┘
⑶檔案名稱:派出所內拍攝(全長3分52秒)┌───────┬─────────────────────────┐
│檔案播放時間 │ 錄影光碟內容 │
├───────┼─────────────────────────┤
│0分0秒至1分23 │1、警員:「鄭暉耀先生,你有沒有要酒測?」 │
│秒 │ 異議人:「要。」 │
│ │ 警員:「馬上過來。」(另一名警員說先告知) │
│ │ 警員:「馬上過來,我已經跟你說第1遍,第1遍請你 │
│ │ 做酒測。」 │
│ │ 警員拿起異議人身分證件:「鄭暉耀先生,現在時間 │
│ │ 是100年(101年)5月13號0點...17分,我要請你第2 │
│ │ 次酒測,你有要酒測嗎?你有要酒測嗎?」 │
│ │2、異議人站起向前。員警拆開全新酒測吹管,裝上酒測 │
│ │ 器,女警請異議人配合一點,嗣後將會把筆錄寫好, │
│ │ 另一名警員表示不一定測不過,已經喝一罐水,並休 │
│ │ 息差不多半小時。 │
│ │3、警員操作酒測器,並拿至異議人嘴前:「來。一口氣 │
│ │ 。」異議人靠近吹嘴,未含緊吹了一口,酒測器發出 │
│ │ 「等豋」聲音,警員將酒測器拿開,女警說知悉異議 │
│ │ 人曾施測過,知道怎麼吹,請其配合。 │
│ │4、警員再持酒測器於異議人面前說:「一口氣。」另一 │
│ │ 名警員:「吹到底喔。」 │
│ │5、持酒測器警員先將酒測器拿離,拿起異議人身分證對 │
│ │ 其說明:「(1分12秒)鄭暉耀先生,我現在跟你說怎│
│ │ 麼吹,我只跟你說一次,等一下含著吹嘴,用力一直 │
│ │ 吹氣,吹到我說好,這樣聽懂嗎?」異議人點頭表示 │
│ │ 知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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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23秒至3分10│1、警員請異議人施測,異議人淺淺含著吹嘴,很短淺且 │
│秒 │ 快速吹1秒即含著吹嘴未吹氣。女警:「大力吹進去。│
│ │ 」異議人淺短快速再吹1口氣,機器無反應。另一警員│
│ │ :「你舌頭不要抵著。」,機器無反應,警員拿下酒 │
│ │ 測器表明這是第1次施測。 │
│ │2、警員:「(1分36秒)我再給你第2次機會,現在開始 │
│ │ 喔,我現在給你第2次機會,吹氣不要抵著吹口。」 │
│ │ 異議人:「我沒有。」 │
│ │ 警員:「第2次機會,來。」持酒測器置於異議人臉前│
│ │ 。 │
│ │ 異議人含著吹管,臉頰凹陷沒有鼓起,發出氣聲1秒即│
│ │ 離開吹嘴,警員:「(氣)沒有進去。連吹都沒有。 │
│ │ 」 │
│ │3、警員:「(1分48秒)鄭暉耀先生,現在時間101年5月│
│ │ 13 號0點20分,已經過5分鐘從第1次開始到現在過5分│
│ │ 鐘,做第3次酒測,這次吹不過我就給你用拒測。這樣│
│ │ 你聽懂了嗎?」 │
│ │ 異議人:「沒有,你有錄影錄音。」 │
│ │ 警員:「來,這次沒有吹過就給你用拒測喔。」 │
│ │ 異議人頭淺含就吹,警員拿下酒測器:「來,拒測! │
│ │ 」警員操作酒測器。 │
│ │4、異議人:「沒關係,我不是拒測。」 │
│ │ 女警說明:「不是你說沒有就沒有,你消極抵抗不配 │
│ │ 合。」 │
│ │ 異議人表示有認真在吹,警員表示都有在錄影,異議 │
│ │ 人仍表示很認真在吹,沒有拒測。 │
│ │5、警員:「(2分30秒)最後1次,好嗎?你知道怎麼吹 │
│ │ 吧?含著深呼吸。」警員又持酒測其在異議人面前, │
│ │ 指示其含著,異議人淺含吹嘴,輕吹不到1秒,機器發│
│ │ 出「等豋」的聲音,警員拿下酒測器,指示異議人要 │
│ │ 吹到他說好為止。 │
│ │6、(2分42秒)警員再度持酒測器於異議人面前請其含著│
│ │ 吹管,異議人含著吹管很淺端吹氣,女警:「再來再 │
│ │ 來...」警員:「你沒有吹進去」酒測器再度發出「等│
│ │ 豋」的聲音。 │
│ │7、警員:「含著,一直吹,你舌頭不要動不要用。」, │
│ │ 異議人表示舌頭沒有進去。 │
│ │8、警員:「(2分56秒)嘴張開開。」異議人張嘴,警員│
│ │ 將吹管放進異議人嘴裡指示含著吹氣,異議人臉頰凹 │
│ │ 陷,持錄影機警員:「他在吸氣」,異議人仍臉頰凹 │
│ │ 陷未鼓起,持續輕輕淺淺吹氣(或吸氣),有聽見未 │
│ │ 閉緊之氣聲,機器仍發出「等豋」的聲音。 │
│ │ 眾警員請其大力一點,異議人表示真的有大力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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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11秒至3分52│1、警員:「我沒有在跟你玩唷。」 │
│秒(檔案結束)│ 異議人:「我也沒有在跟你玩!」 │
│ │ 警員:「最後一遍喔。你不吹是你的事了。」 │
│ │ 異議人含著吹嘴,臉頰沒有鼓起,聽見漏氣聲,機器 │
│ │ 再度發出「等豋」的聲音。警員將酒測器拿離,異議 │
│ │ 人轉身返回沙發坐下。警員將吹管拆掉,丟進垃圾桶 │
│ │ ,並按壓操作機器。 │
│ │2、警員表示沒有這麼多時間跟異議人耗,酒測器列印運 │
│ │ 作,如果異議人繼續玩(不配合),不就跟異議人耗 │
│ │ 到明天,異議人表示對不起,是其怎麼說伊怎麼做。 │
│ │ 警員請異議人不要強辯。 │
│ │【畫面結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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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檔案名稱:攔查現場(全長6分45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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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播放時間 │ 錄影光碟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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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分0秒至4分15 │1、持酒測器警員自警車下車,可見另一警車旁兩名警察 │
│秒 │ 牽著異議人。警員問異議人幾點喝的他回說不知道。 │
│ │ 異議人說要拒絕酒測。 │
│ │2、警員詢問他為何要拒絕,異議人表示要等其老婆來, │
│ │ 警員再度詢問要否拒測,異議人同上表示拒測並等老 │
│ │ 婆拿身份證下來來。 │
│ │3、剛到警員詢問情況及所騎車輛,異議人表示車已經停 │
│ │ 在裡面。警員表示有看到異議人騎車紅燈右轉,異議 │
│ │ 人繼續說要拒測。 │
│ │ 警員:「你要拒測就拒測,沒關係。」 │
│ │ 異議人:「是阿。」 │
│ │ 警員:「那要罰6萬,吊銷駕照...你自己說的喔。你 │
│ │ 叫什麼名字?」 │
│ │ 異議人:「等我老婆下來好不好。」 │
│ │ 警員:「你叫什麼名字?」 │
│ │ 異議人:「我叫鄭暉耀。等我老婆下來,再看怎樣。 │
│ │ 你們不能這樣。」 │
│ │ 警員:「你喝酒就不能開車你就不能騎摩托車阿。」 │
│ │ 「這政府都宣傳很久了。」「你全身都酒味。」 │
│ │ 異議人:「我知道,但是你不要這樣跟我說,我等我 │
│ │ 老婆下來好不好?」 │
│ │ 眾警員:「好啦。」 │
│ │ 異議人:「你們整群這樣,我會很怕。」 │
│ │ 眾警員安撫之,表示沒有要對他怎樣,異議人仍表示 │
│ │ 他很怕,他心臟如何,同時說要抽煙鎮定心情。 │
│ │4、警員詢問異議人到底喝多少,異議人拒絕回答。異議 │
│ │ 人老婆來了。 │
│ │5、警員:「要給你扣車。」 │
│ │ 異議人:「扣車?你為什麼要扣車?大人。你何時當 │
│ │ 面攔到車了嗎?我請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