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交附民移調字,101年度,3號
SLDM,101,交附民移調,3,201207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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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 解 筆 錄
聲 請 人 薛智雄

5 樓
相 對 人 林呈育

兼法定代理人 蔡麗美

兼法定代理人 林錦淵

相 對 人 向竑企業有限公司

上一人代表人 邱茂榮

上列當事人101 年度交附民移調字第3 號就本院101 年交簡上字
21 號 業務過失傷害一案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事件(101 年度交附
民字第18號),於中華民國101 年7 月31日下午2 時10分,在本
院第三法庭試行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左:出席人員:
法 官 蘇琬能
書 記 官 李華倫
通 譯 馮君麗
調解委員 康擇男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 請 人 薛智雄
相 對 人 林呈育
兼法定代理人 蔡麗美
兼法定代理人 林錦淵
相 對 人 向竑企業有限公司
上一人代表人 邱茂榮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於民國101 年8 月8 日前連帶給付聲請人新台
幣貳拾貳萬元整。
二、上開賠償金額不含強制險的部分,強制險由聲請人自行
申請。
三、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四、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交閱或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 請 人 薛智雄
相 對 人 林呈育
兼法定代理人 蔡麗美
兼法定代理人 林錦淵
相對人代表人 邱茂榮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7 月 31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第九庭
書記官 李華倫
法 官 蘇琬能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李華倫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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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向竑企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竑企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