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危險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苗交簡字,101年度,576號
MLDM,101,苗交簡,576,201206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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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1年度苗交簡字第576號
聲 請 人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蕭嘉民
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1
年度偵字第2761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蕭嘉民犯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內容 之記載(如附件)。
二、爰審酌被告前有2 次因公共危險案件,最後一次經法院判處 有期徒刑3 月確定之前科,並參以被告為警查獲時之酒精濃 度值、酒後行駛之時間及路段、犯後態度及其生活狀況、智 識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併諭知易科罰金 之折算標準。
三、應適用之法條:
(一)刑事訴訟法第449 條第1 項、第454 條第1、2 項。(二)刑法第185 條之3 第1 項、第47條第1 項、第41條第1 項 前段。
(三)刑法施行法第1 條之1第1項。
四、如不服本簡易判決,得自判決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提 起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6 月 27 日
苗栗簡易庭 法 官 林靜雯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告訴人或被害人如對本判決不服者,應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書記官 劉碧雯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6 月 27 日
附錄本判決論罪科刑之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1 年以上7 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附件: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01年度偵字第2761號
被 告 蕭嘉民 男 31歲(民國○○年○○月○○日生) 住新竹縣竹東鎮○○里○鄰○○路○段
293巷177弄13號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宜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蕭嘉民曾有2次酒醉駕車前科,復因肇事逃逸罪經臺灣新竹 地方法院以100年度審交訴字第33號判處有期徒刑7月確定, 於民國101年4月14日執行完畢。詎仍不知悔改,復自同月28 日21時許起至同月29日0時許止,在新竹市○道○路某薑母 鴨店飲用米酒及啤酒後,已達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之 程度,竟隨即駕駛車牌號碼4683-C2號自小客車上路,至新 竹市○○路附近停車格休息,復於同月29日3時許,駕駛上 開自小客車自上開停車格出發,欲前往彰化縣工作地點。嗣 於同日5時1分許,行經國道3號高速公路南向124公里處(苗 栗縣後龍鎮境內)時,為警攔檢發現蕭嘉民有飲酒跡象,並 測試其呼氣酒精濃度含量達每公升0.79毫克而查獲。二、案經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二警察隊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一)被告蕭嘉民之自白,(二)員警職務報告、酒 精測定紀錄表、刑法第185條之3案件測試觀察紀錄表、汽車 駕駛人酒後生理協調平衡檢測紀錄表各1份及舉發違反道路 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1聯。
二、核被告蕭嘉民所為,係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服用酒類不 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嫌。又被告曾受有期徒刑之執行 完畢,其於5年內故意再犯本件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 ,請依刑法第47條第1項規定加重其刑。請審酌被告有2次酒 醉駕車前科,且本件在高速公路上酒醉駕車危險性甚大,又 被告拒絕配合員警實施生理協調平衡測試,拒絕在酒精測定 紀錄表上簽名,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6月。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此 致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5 月 29 日
檢察官 鄭珮琪
本件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6 月 11 日
書記官 張穎文
附錄所犯法條:
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20萬元以下罰金。
附記事項:本件係依刑事訴訟法簡易程序辦理,法院簡易庭得不傳喚被告、輔佐人、告訴人、告發人等出庭即以簡易判決處刑;被告、被害人、告訴人等對告訴乃論案件如已達成民事和解而要撤回告訴或對非告訴乃論案件認有受傳喚到庭陳述意見之必要時,請即另以書狀向簡易法庭陳述或請求傳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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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