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1年度,21053號
TCDV,101,司促,21053,20120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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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司促字第21053號
債 權 人 王鈺綸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興大文教網路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
,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14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台端聲請發支付命令之債務人興大文教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業於民國101年01月17日經授中字第1013157615號函准解
散,進入清算程序在案,請補陳該公司之合法法定代理人
,並附其最新之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章程、股東同意書
或股東會議事錄及有無向法院陳報清算人或清算完結之資
料過院參辦。。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6 月 12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盧妙宜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6 月 12 日
書記官 李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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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興大文教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