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訴字,101年度,401號
CHDM,101,訴,401,201206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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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1年度訴字第401號
公 訴 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林瑞忠
      張明章
      王倉錤
上列被告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
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另訂於民國101年6
月25日上午9時30分許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6   月  4   日
         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葉明松
                   法 官 張佳燉
                   法 官 汪曉君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6   月  4   日
                   書記官 陳品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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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