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訴字,100年度,1633號
PTDM,100,訴,1633,201206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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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0年度訴字第1633號
公 訴 人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侯義勇



選任辯護人 曾慶雲律師
被 告 侯裕明


被 告 楊士杰



上列被告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
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並擇期開庭審理,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6 月 21 日
刑事第四庭 法 官 潘怡珍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6 月 21 日
書記官 黃麗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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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