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異議
最高行政法院(行政),判字,90年度,2076號
TPAA,90,判,2076,20011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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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高 行 政 法 院 判 決          九十年度判字第二○七六號
  原   告 新加坡商.鱷魚國際企業私人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甲○○
  訴訟代理人 乙○○
  被   告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承受原經濟部中央標準局業務)
  代 表 人 陳明邦
右當事人間因商標異議事件,原告不服行政院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台八
十八訴字第四六四二一號再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事 實
緣原告於八十六年七月十七日以「CROCO BABY&DEVICE CROCODILE INTERNAT IONAL」商標,指定使用於商品及服務分類表第二十五類之襯衫、內衣、外套、短襪、無邊帽、有邊帽、夾克、外衣、毛線衣、褲子、短褲、裙子、服飾用禦寒用手套、睡衣、套頭上衣、鞋子、帽子、毛線帽、皮製帽、拖鞋商品申請註冊,作為其註冊第一五五七五號「鱷魚牌」商標之聯合商標,經被告審查核准,列為審定第八三六六五三號商標。嗣香港商.鱷魚恤有限公司以系爭商標有違商標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七款、第十二款及第十四款之規定,對之提出異議。案經被告將第八三六六五三號「 CROCO BABY & DEVICE CROCODILE INTERNATIONAL」商標之審定撤銷,發給中台異字第八八○三○四號商標異議審定書。原告不服,提起訴願、再訴願,均遭駁回,遂提起本件行政訴訟。茲摘敍兩造訴辯意旨如次:
原告起訴意旨略謂:一、按商標圖樣有相同或近似於他人同一商品或類似商品之註冊商標者,不得申請註冊,固為商標法第三十七條第十二款所規定,惟商標圖樣之近似,應以具有普通知識經驗之一般商品購買人於購買時施以普通所用之注意,有無混同誤認之虞判斷之,復為商標法施行細則第十五條所規定。二、查本案原告之系爭審定第八三六六五三號「CROCO BABY & DEVICE CROCODILE INTERNATIONAL 」商標圖樣,係以英文「CROCO BABY」「CROCODILE INTERNATIONAL」及頭部向左、嘴上無牙齒、一手向上張開、一手放在口裏似吸吮手指、雙腳張開並穿著尿布褲呈現嬰兒坐姿滿足狀之擬人化卡通鱷魚圖形所構成,而據以異議之註冊第七○三六二五號「CROCO KIDSDevice」商標圖樣,係以頭部向右、嘴上有牙齒、雙手向下張開、雙腳交叉並穿著兒童服裝呈現兒童站姿休閒狀之擬人化卡通鱷魚圖形所構成,二者商標圖樣就圖形部分而言,雖均以擬人化卡通鱷魚為主要設計,惟兩造設計手法各有所取,構圖意匠並不相同,無論從頭部、姿態、面部整體表情細為比對或通體隔離觀察,均廻然有別,極易分辨,具有普通知識經驗之一般商品購買人於購買時施以普通所用之注意,應無混同誤認之虞;何況原告之系爭審定商標圖樣中除圖形以外尚連有外文部分成為整體圖樣而使用,故兩造商標圖樣,應不構成近似。然未料再訴願決定及訴願決定仍維持原處分,認為兩造卡通造形鱷魚之面部表情及體態相彷,整體構圖易予人同一商品系列之聯想,異時異地隔離觀察,外觀及觀念上有使產生混同誤認之虞,應屬近似之商標,其主觀偏頗之認定,實難令人甘服,顯有違誤。三、原告之系爭商標與據以異議之



註冊商標,兩造鱷魚圖形之態樣,縱如被告所謂面部表情及體態相彷(根本為牽強之形容),然兩造圖形整體予人印象差異極大及所呈現之意義不同(一為嬰兒,一為兒童),次根據被告於八十五年四月編印之商標手冊之商標近似之判斷方法第四十三頁第十三項「商標稍有不同,通常認為構成近似,但該差異部分影響商標之整體印象或具其他不同意義,而無混淆誤認之虞者,為不近似。」所釋,本案兩造應非屬近似商標;又根據上開所述商標手冊第四十八頁下段所刊載之「手」圖形,一為握拳、一為手張開手掌向上之態樣之例示顯示,雖然皆為觀念相同之「手」圖形,但因二者所呈現之之態樣不同,則認為二者構圖、意匠及外觀差別顯然不近似,而本案與該例示商標案情雷同,應被認定為兩造圖形無論在構圖、意匠及外觀差別顯然亦應不近似,始為正辦;若按被告之認定,則該例示商標應屬近似,因此,再訴願決定及訴願決定未詳為審議,遞予維持原處分,顯有違誤。系爭審定商標,應無商標法第三十七條第十二款規定之適用,敬請判決將原處分及一再訴願決定併予撤銷等語。被告答辯意旨略謂:按商標圖樣相同或近似於他人同一商品或類似商品之註冊商標者,不得申請註冊,為商標法第三十七條第十二款所規定,而判斷商標近似與否,應就其主要部分隔離觀察有無引起混同誤認之虞以為斷,迭經行政法院著有判例。又商標在外觀、觀念或讀音方面有一近似者,即為近似之商標;商標圖樣上之圖形相似,有混同誤認之虞者,為外觀近似,復為行政院台七十四經字第一八○六八號函准修正備查之商標近似審查基準一及二之(九)所明示。查系爭審定第八三六六五三號「 CROCO BABY & DEVICE CROCODILE INTERNATIONAL」商標圖樣上之鱷魚圖形,與據以異議之註冊第七○三六二五號「CROCO KIDS Device 」商標圖樣上之鱷魚圖形,均以擬人化之卡通鱷魚為主要設計,細為比對固可見其坐姿、站姿或穿著等差異,惟該二卡通造形鱷魚之面部表情及體態相彷,整體構圖易予人同一商品系列之聯想,異時異地隔離觀察,外觀及觀念上有使人產生混同誤認之虞,應屬近似之商標,且系爭商標指定使用於襯衫、內衣、外套、夾克、外衣等商品,與據以異議商標指定使用之各種男、女服裝、童裝、休閒等商品,屬同一或類似商品,有違商標法第三十七條第十二款之規定。至原告所舉商標手冊中之案例,核其商標圖樣有別,案情各異,尚難執為本案有利之論據。又系爭商標既應依商標法第三十七條第十二款之規定撤銷其審定,至是否尚有違反同條第七款、第十四款或同法第三十六條之規定,自無庸審究。原告之訴非有理由,請予駁回等語。
  理 由
按商標圖樣相同或近似於他人同一商品或類似商品之註冊商標者,不得申請註冊,為商標法第三十七條第十二款所規定,而判斷商標近似與否,應就其主要部分隔離觀察有無引起混同誤認之虞以為斷,迭經本院著有判例。查系爭審定第八三六六五三號「「CROCO BABY & DEVICE CROCODILE INTERNATIONAL 」商標圖樣(如附圖一),據以異議之註冊第七○三六二五號「CROCO KIDS Device 」商標圖樣(如附圖二),被告以系爭審定第八三六六五三號「CROCO BABY & DEVICE CROCODILE INTERNATIONAL 」商標圖樣上之鱷魚圖形、與據以異議之註冊第七○三六二五號「 CROCO KIDS Device」商標圖樣上之鱷魚圖形,均以擬人化之卡通鱷魚為主要設計,細為比對固可見其坐姿、站姿或穿著等差異,惟該二卡通造形鱷魚之面部表情及體態相彷,整體構圖易予同一商品系列之聯想,異時異地隔離觀察,外觀及觀念上有使人產生混同誤認之虞,



應屬近似之商標,且系爭商標指定使用於襯衫、內衣、外套、夾克、外衣等商品,與據以異議商標指定使用之各種男、女服裝、童裝、休閒服等商品,屬同一或類似商品,有違商標法第三十七條第十二款之規定。至原告主張以自然界動物鱷魚作為設計圖樣之基礎並予以卡通化者,不勝枚舉者,查系爭商標與據以異議商標除以卡通鱷魚造形為設計基礎外,其面部神情相彷彿,易予人同一來源鱷魚而作不同造形之聯想,此部分主張尚難執為本件有利之論據。又系爭商標既應依商標法第三十七條第十二款之規定撤銷其審定,則其是否尚有違反同條第七款、第十四款或同法第三十六條之規定,自無庸審究,乃撤銷系爭第八三六六五三號「CROCO BABY & DEVICE CROCODILE INTERNATIONAL 」商標之審定。原告不服,循序提起行政訴訟,主張系爭商標圖樣係由外文CROCO BABY CROCODILE INTERNATIONAL及頭部向左、嘴上無牙齒、一手向上張開、一手放在口裡似吸吮手指、雙腳張開並穿著尿布褲呈現嬰兒坐姿滿足狀之擬人化卡通鱷魚圖形所組成,據以異議商標圖樣則以頭部向右、嘴上有牙齒、雙手向下張開、雙腳交叉並穿著兒童服裝呈現兒童站姿休閒狀之擬人化卡通鱷魚圖形所構成,其圖形固均以擬人化卡通鱷魚為主要設計,惟所表現之形態細為比對差異甚大,無致混同誤認之虞,且以鱷魚為設計基礎並予以卡通化者,不勝枚舉云云,惟查系爭商標與據以異議商標圖樣上之圖形,均以擬人化卡通鱷魚為主要設計,而非自然界之鱷魚動物,且構圖、意匠均相彷彿,自易予人同一來源之聯想,又原告所訴香港商.鱷魚恤有限公司之審定第七五五○○○號「CROCO KIDS」商標經被告中台異字第八八○六一四號商標異議審定書撤銷其審定一節,要屬另案,與系爭商標有前述構成近似情事應予撤銷其審定之認定無涉,至原告所舉被告商標手冊之案例,核其商標圖樣有別,案情各異,尤難執為其有利之論據。從而,被告將系爭第八三六六五三號「「CROCO BABY &DEVICE CROCODILE INTERNATIONAL」商標之審定撤銷,並無違誤,一再訴願決定,遞予維持,亦無不合。原告起訴意旨,難謂有理,應予駁回。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無理由,爰依行政訴訟法施行法第二條、行政訴訟法第九十八條第三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十一    月   九    日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第 三 庭
審 判 長 法 官   曾 隆 興
法 官 劉 鑫 楨
法 官   徐 樹 海
法 官   鄭 淑 貞
法 官   林 家 惠
右 正 本 證 明 與 原 本 無 異
                     法院書記官 陳 盛 信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十一   月   九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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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新加坡商.鱷魚國際企業私人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香港商.鱷魚恤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企業私人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