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銷地上權登記
士林簡易庭(民事),士簡字,100年度,1138號
SLEV,100,士簡,1138,201206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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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士簡字第1138號
原 告 汪吳敏惠
訴訟代理人 翁瑞麟律師

被 告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

法定代理人 張佩智
訴訟代理人 陳文龍
蕭吉翎
複代理人 黃信偉
被 告 孫月嬌
被 告 孫嘉鴻
兼上一 人
法定代理人 陳連子
被 告 孫賜德
被 告 孫勝陽
被 告 孫淑蘭
被 告 孫惠珠
被 告 孫惠貞
被 告 孫惠芬
被 告 盧金木
被 告 盧秀恒
被 告 盧呈祥
被 告 盧進元
被 告 盧進來
被 告 盧淑釵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地上權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因仍有應調查事項尚未調查,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6 月 28 日
士林簡易庭法 官 吳維雅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6 月 28 日
書記官 許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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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