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1年度,23559號
KSDV,101,司促,23559,20120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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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司促字第23559號
債 權 人 圓生康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順鴻
債 務 人 崇瑞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00000000號
法定代理人 蔡王貴美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崇瑞貿易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
,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
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債務人崇瑞貿易股份有限公司之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及
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請
勿省略、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
二、債務人之法定代理人之地址。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5 月 22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黃思瑜
本裁定不得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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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崇瑞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圓生康健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瑞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