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訴字,100年度,1096號
KSDM,100,訴,1096,201205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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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0年度訴字第1096號
公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林輝郎


另案於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看守所羈押中
選任辯護人 許龍升律師
被 告 李沂展


另案於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第二監獄執行中
指定辯護人 黃秋葉公設辯護人
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
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5 月 16 日
刑事第二十庭 審判長法 官 林永村
法 官 饒志民
法 官 蔡書瑜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5 月 16 日
書記官 林玉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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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