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緩刑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撤緩字,101年度,26號
ULDM,101,撤緩,26,201205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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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1年度撤緩字第26號
聲 請 人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鄭均偉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妨害性自主案件(本院100 年度侵訴字第29號
),聲請撤銷緩刑之宣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駁回。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稱:受刑人因妨害性自主案件,前經本院以100 年度訴侵字第29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2 年,緩刑5 年確定( 下稱原審判決)。詎受刑人於保護管束期間,經臺灣雲林地 方法院檢察署(下稱雲林地檢)觀護人通知應於101 年4 月 16日及5 月1 日報到,卻無故未報到,違反保安處分執行法 第74條之2 第1 、2 、4 款之規定,且情節重大。再被告於 緩刑前因竊盜及贓物等罪,分別經本院判決4 月、3 月、6 月、3 月及拘役50日,並均確定,足認受刑人上開緩刑之宣 告難收預期之效,爰依刑法第75條之1 第1 項第1 款及刑事 訴訟法第476 條之規定,聲請撤銷緩刑之宣告。二、按刑法第75條之1 第1 項第1 款規定:「受緩刑之宣告而有 下列情形之一,足認原宣告之緩刑難收其預期效果,而有執 行刑罰之必要者,得撤銷其宣告:1.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 而在緩刑期內受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 確定者」,依其規定,法院就此等聲請撤銷緩刑之聲請,得 本於裁量權,衡酌個案情況決定是否撤銷緩刑之宣告,與同 法第75條規定,法院對於撤銷緩刑之聲請無裁量空間並不相 同。又參照該條之修法理由略以:「現行關於緩刑前或緩刑 期間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之 宣告者,列為應撤銷緩刑之事由,因認過於嚴苛,而排除第 75條應撤銷緩刑之事由,移列至得撤銷之事由,俾使法官依 被告再犯情節,而裁量是否撤銷先前緩刑之宣告;其次,如 有前開事由,但判決宣告拘役、罰金時,可見行為人仍未見 悔悟,有列為得撤銷緩刑之事由,以資彈性適用…」,亦徵 法院就檢察官依刑法第75條之1 規定聲請撤銷緩刑之案件, 應就個案中被告是否有悔悟之心及是否有執行刑罰之必要等 因素加以考量,先予敘明。
三、經查:
㈠、受刑人於原審判決確定後,經雲林地檢觀護人通知,於101 年1 月31日上午10時向檢察官報到,受刑人如期報到,有臺 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101 年1 月17日101 年執保字 第16號執行保護管束命令、點名單及報到筆錄可憑(見雲林



地檢101 年度執保字第16號卷)。嗣再經通知於101 年4 月 16日及5 月1 日至雲林地檢觀護人室報到,然均未遵期報到 ,有雲林地檢101 年4 月17日雲檢文觀丙字第10173 號函及 送達證書在卷可證(見本院101 年度撤緩字第26號卷)。受 刑人有如上之未遵守保護管束命令之情,固可認定,然受刑 人因竊盜等案件,業於101 年4 月27日入監執行,有臺灣高 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可查,是受刑人於101 年5 月1 日未 遵期報到,並非受刑人任意違背保護管束之命令,屬不可歸 責於受刑人之事由。準此,尚難僅因受刑人1 次(即101 年 4 月16日)未如期報到,即認其違反保護管束之命令,而有 情節重大之情形。
㈡、受刑人固有如聲請意旨所指之竊盜及贓物犯行,惟其犯罪時 間分別為:100 年9 月11日、9 月22日、9 月26日、10月4 日、11月10日及11月14日,均在原審判決宣示、確定(分別 為100 年11月30日及同年12月23日)之前(其中100 年9 月 22日、9 月26日、10月4 日及11月14日之犯行,業經同署檢 察官據以聲請撤銷緩刑宣告,並經本院以101 年度撤緩字第 14號裁定駁回確定),考量其上開犯罪情節均非重大,且其 犯罪性質均屬侵害財產權之犯罪,與原妨害性自主犯行所侵 害之法益及犯罪手段,均有甚大之差異。再考量被害人案發 時為年滿13歲之未成年人,雖仍屬立法者劃定為欠缺成熟性 自主觀念之人,但與年滿14歲或16歲之人,實相去無幾。又 受刑人於事發後與被害人之父母達成和解,並依約賠償被害 人及其父母300,000 元之損失,均經原審判決認定在案,被 告已因此付出相當之代價,且被害人、告訴人亦均表示願給 予被告緩刑之機會,尚難認有執行原審判決所宣告之刑罰之 必要性。
㈢、綜上,本件尚無聲請意旨所指,有事實足認原宣告之緩刑難 收預期效果之情形,本件檢察官聲請依刑法第75條之1 第1 款之規定撤銷受刑人上開緩刑之宣告為無理由,應予駁回。四、依刑事訴訟法第220 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5 月 28 日
刑事第六庭 法 官 蕭于哲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 謝璧卉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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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