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危險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桃交簡字,101年度,1534號
TYDM,101,桃交簡,1534,20120502,1

1/1頁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1年度桃交簡字第1534號
聲 請 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卓金圳
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1
年度速偵字第2002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卓金圳服用酒類,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除犯罪事實欄應補充被告卓金圳前科 為「卓金圳前因酒後駕車公共危險案件,經本院以96年度桃 交簡字第3790號判決判處罰金新臺幣60,000元確定;又因酒 後駕車公共危險案件,經本院以98年度桃交簡字第3222號判 決判處有期徒刑2 月確定,於民國99年1 月25日易科罰金執 行完畢(於本案構成累犯)。」;及犯罪事實最末行應補充 為「並於同日中午12時46分許測得其呼氣... 」外,餘均引 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二、依交通部運輸研究所90年9 月24日運安字第900005854 號函 所載呼氣中酒精濃度每公升含量為0.25毫克,即相當於血液 中酒精濃度(BAC)百分之0.05,且依該函所附該所79年 「駕駛人行為反應之研究-酒醉駕車對駕駛行為之分析研究 」指出:①BAC達百分之0.03至百分之0.05時,對駕駛能 力之影響為:多數駕駛人心境逐漸變幻不定,視覺與反應靈 敏性減弱,對速度及距離的判斷力差。對心理行為之影響為 :觀察力逐漸欠缺,心情漸趨輕鬆,自信心增加,多話,精 神狀態處於陶醉感。②BAC到達百分之0.05至百分之0.08 時,對駕駛能力之影響為:反應遲鈍,駕駛能力受損,遲而 不決或決而不行。對心理行為之影響為:情緒鬆弛,感情與 行為趨向誇張,肌肉不協調,精神處於興奮狀態。③BAC 到達百分之0.08至百分之0.15時,對駕駛能力之影響為:判 斷力嚴重受到影響,體能與精神協調受損,駕駛之體能困難 增加。對心理行為之影響為:產生情緒異常現象,步伐不平 穩,言語不清,反應惡劣,記憶及判斷力受損,精神處於錯 亂狀態。④超過百分之0.15時,對駕駛能力之影響為:視線 搖晃,駕駛已進入恍惚狀態,判斷及理解遭到扭曲,駕駛不 穩定。對心理行為之影響為:意識不明,嘔吐,站、走及講 話困難,責任感喪失,精神處於麻痺狀態。⑤超過百分之0. 5 時,對駕駛人能力之影響為:無法開車。對心理行為之影 響為:爛醉如泥,失去知覺可能致死,精神處於昏睡狀態。 被告於本件所測得之吐氣所含酒精成分為每公升0.32毫克,



相當於血液中酒精濃度(BAC)百分之0.064,依上開說 明,對駕駛能力之影響為:反應遲鈍,駕駛能力受損,遲而 不決或決而不行,且與蔡長志所駕車輛發生碰撞,益見被告 當時確已達於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程度,而仍駕車。 本件事證已經明確,被告犯行堪予認定。
三、論罪科刑
㈠核被告卓金圳所為,係犯刑法第185 條之3 第1 項之服用酒 類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罪。查被告有事實及理 由欄一所載之犯罪科刑紀錄及執行情形,有臺灣高等法院被 告前案紀錄表1 份附卷可考,其於受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 5 年內故意再犯本件有期徒刑以上之罪,應依刑法第47條第 1 項之規定,論以累犯,並加重其刑。
㈡爰審酌被告卓金圳有前述所載之同罪質犯罪科刑紀錄及執行 情形,有卷附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可按,堪認被告 明知酒精成分對人之意識、控制能力具有不良影響,超量飲 酒後會導致對週遭事務之辨識及反應能力較平常狀況薄弱, 竟仍不知謹慎,復於飲酒後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32毫克 以上之酒醉情況下,猶駕車於公眾往來之道路,顯然漠視自 己及公眾生命財產安全,所為誠屬不該,兼衡被告犯後坦承 犯行,堪認尚有悔意與本次犯行肇致道路交通事故等一切情 狀,量處如主文欄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以資懲儆。
四、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 條第1 項前段、第3 項、 第454 條第2 項,刑法第185 條之3 第1 項、第47條第1 項 、第41條第1 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 條之1 第1 項,逕以 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應附繕本),上訴於本院合議庭。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5 月 2 日
交通法庭 法 官 涂光慧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郭如君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5 月 4 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依據之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185 條之3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