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派清算人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司字,101年度,34號
SLDV,101,司,34,201205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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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司字第34號
聲 請 人 遠東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趙藤雄
代 理 人 蕭君如
一、上列聲請人聲請為亞太網匯股份有限公司選派清算人事件,
茲限聲請人於收受本裁定後7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如逾期未
補正,即駁回其聲請:
㈠、提出臺北市政府廢止亞太網匯股份有限公司之公司登記之函
文、亞太網匯股份有限公司之章程、亞太網匯股份有限公司
之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其上應含廢止前全體董事登記
資料)及全體董事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聲請
人委任代理人蕭君如之委任狀;
㈡、本件聲請未據繳納裁判費,依非訟事件法第14條第1 項規定
,應徵裁判費新台幣1,000 元,應於上開補正期限內如數補
繳。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5 月 16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孫曉青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5 月 16 日
書記官 詹佳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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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遠東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亞太網匯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匯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