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買賣行為及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
新市簡易庭(民事),新簡字,101年度,121號
SSEV,101,新簡,121,20120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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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民事裁定
                 101年度新簡字第121號
原   告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辜濓松
訴訟代理人 周侑增
被   告 蘇大富
被   告 許淑珍
上列當事人間撤銷買賣行為及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
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5 月 22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
法 官 曾鴻銘
上列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5 月 22 日
書記官 葉東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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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