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消債更字第36號
聲 請 人
即債務人 董永亮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七日內,補正如附表所示事項資料到院。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 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 條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未提出如附表所示事項資料到 院,爰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中 華 民 國 101 年 4 月 18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林靜梅
附表
一、釋明與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前置協商不成立 之原由,並提出相關釋明資料。
二、提出聲請人每月薪資證明文件(包含目前任職之正職或 打工的「全部公司」之薪資、及聲請人「現在」每月各 種津貼、加班、獎金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勿僅使用存 摺)。
。 三、提出聲請人100 年度之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並一併提出聲請人之配偶、父母及長子董立楷之99年、 100 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財產歸屬資料 清單。
四、聲請人有無投保商業性之保險,若有,請提出全部儲蓄 性、投資性之保險契約影本(包括聲請人本人及配偶、 未成年子女、父母為要保人而受益人為聲請人之人壽保 險單及儲蓄性、投資性之保險契約,並說明:上列各該 保險如何分紅【每幾年領回多少金額一次】、滿期金為 何【何時期滿,期滿可領多少金額】?)
五、請提出債權人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萬榮行 銷股份有限公司對聲請人之債權相關證明文件。 六、請聲請人釋明提出訴外人賴文瑞之代償證明、放款本利 收據及還款約定書之目的為何?是否債權人台新國際商 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債權數額已有更動?
七、先行簡略說明並提出清償債務計畫為何(即更生方案) 。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4 月 18 日
書記官 王奐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