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智易字,99年度,63號
PCDM,99,智易,63,20120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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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9年度智易字第63號
公 訴 人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胡閔喆
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9年度偵
字第9036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胡閔喆共同擅自以公開傳輸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並應依檢察官命令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伍萬元。
犯罪事實
一、胡閔喆自民國94年12月30日起至99年 1月27日止,利用其使 用之電腦設備連接網際網路,而以「Ben」 之暱稱管理「寧 夜論壇」網站(網址為http://bbs.night-ya.com),負責 管理維護該網站,並無償接受不特定成年人上網登錄註冊成 為該網站會員,且有審核、刪除會員於該網站所公開傳輸之 任何資訊及關閉該網站網頁等權限,其知悉如附表一編號1- 76所示之「汽車總動員」等76部視聽著作,分別係如附表一 編號1-76所示著作財產權人享有著作財產權之著作,亦知悉 如附表二編號 1-1023所示之「You Raise Me Up」等1023首 錄音著作(起訴書誤載為1043首,公訴人業於本院審理時表 明起訴書附表三編號562-571、582-591所示之錄音著作應予 刪除),分別係如附表二編號1-1023所示著作財產權人享有 著作財產權之著作,現均仍於著作權存續期間內,非經該等 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不得擅自公開傳輸前揭視聽著 作及錄音著作,且依其社會生活之通常經驗與電腦資訊之專 業智識,雖可預見前揭網站會員若將上開未經著作財產權人 同意或授權之視聽著作、錄音著作檔案,張貼於該網站之網 路空間或以網頁超連結(即張貼其他網站、網頁之網址,使 他人得直接點選而連結該網站或網頁,下載該網站、網頁之 特定內容)之方式供人下載,將使為數頗眾之會員得藉此方 法接受前揭著作之內容,因而發生以公開傳輸方法致侵害前 開著作財產權人著作財產權之結果,亦不違背其本意之不確 定故意,仍與如附表一、二所示暱稱而真實姓名、年籍均不 詳之成年人會員,共同基於以公開傳輸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 產權之犯意聯絡,未經前開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而 由如附表一、二所示暱稱之會員,於如附表一、二所示之傳 輸日期,直接將可連結至由不詳姓名年籍之成年人放置有如



附表一、二所示視聽著作、錄音著作之網路超連結即檔案下 載載點,先後張貼在上揭網站之「熱門電影院」、「音樂區 」專區中,供其他多數會員於自行選定之時地,利用網路超 連結之方法,無償下載如附表一、二所示之視聽著作及錄音 著作,而以此公開傳輸之方式,共同接續侵害前開著作財產 權人之權利。嗣經調查局人員於99年 1月27日,在臺北縣土 城市(現改制為新北市土城區○○○街52巷7號1樓胡閔喆居 處執行搜索,而悉上情。
二、胡閔喆知悉如附表三編號1-7所示之「天外奇蹟」等7部視聽 著作,分別係如附表三編號 1-7所示著作財產權人享有著作 財產權之著作,亦知悉如附表四編號 1-515所示之「開門見 山」等515首錄音著作,分別係如附表四編號1-515所示著作 財產權人享有著作財產權之著作,現均仍於著作權存續期間 內,未經該等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不得擅自重製前 開視聽著作及錄音著作,詎其未經前開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 或授權,竟仍基於重製上開著作之犯意,自94年2月間起至9 9年1月27日止,先後利用其向不知情之不詳影音出租店成年 人店員租借視聽光碟之機會,接續使用電腦及周邊設備重製 如附表三所示之視聽著作檔案,而儲存於其使用之電腦硬碟 中,復接續利用其使用之電腦設備連接網際網路,自不詳網 站下載重製如附表四所示之錄音著作檔案,而存放於前揭電 腦硬碟中。嗣經調查局人員於99年 1月27日,在其上址居處 內執行搜索,並扣得電腦主機1臺,始悉上情。三、案經如附表一至四「著作財產權人」欄所示之告訴人訴由法 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移送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 官偵查起訴。
理 由
一、證據能力之說明:為保障被告之反對詰問權,排除具有虛偽 危險性之傳聞證據,以求實體真實發見,92年2月6日修正公 布,同年9月1日施行之刑事訴訟法增訂傳聞法則及其例外規 定,於第159條第1項修正為「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言詞 或書面陳述,除法律有規定者外,不得作為證據」,該條所 稱「法律有規定」得作為證據者,乃傳聞法則之例外規定, 例如同法增訂之第159條之1至第159條之5等,此均屬有證據 能力之法律規定。次按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陳述,雖不 符第159條之1至第159條之4之規定,而經當事人於審判程序 同意作為證據,法院審酌該言詞陳述或書面陳述作成時之情 況,認為適當者,亦得為證據。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於 法院調查證據時,知有第159條第1項不得為證據之情形,而 未於言詞辯論終結前聲明異議者,視為有前項之同意,刑事



訴訟法第159條之5定有明文,究其立法意旨在於傳聞證據未 經當事人之反對詰問予以核實前,原則上先予排除,惟若當 事人業已放棄反對詰問權,於審判程序中表明同意該等傳聞 證據可作為本案證據,或於言詞辯論終結前未曾聲明異議者 ,基於尊重當事人對傳聞證據之處分權,且證據資料愈豐富 ,愈有助於真實發見之理念,並強化言詞辯論之功能,使訴 訟程序得以聚焦爭點,集中審理與順暢進行,上開傳聞證據 亦具有證據能力。另按同法第159條之5之規定僅在強調當事 人之同意權得取代其反對詰問權,使傳聞證據得作為證據, 並無限制必須不符合第159條之1至第159條之4之規定,始有 適用;亦即,依目的解釋方法,第159條之5並不以被告以外 之人於審判外之陳述「必不符合」第159條之1至第159條之4 有關傳聞法則例外規定之情形,始有其適用(臺灣高等法院 暨所屬法院96年度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26號研討結果足 參)。經查,本判決下列所引用之被告胡閔喆以外之人於審 判外之言詞或書面陳述,固皆屬傳聞證據,惟當事人迄至言 詞辯論終結時,對於前揭傳聞證據既均已知其情,或已同意 作為證據,或未對該等證據資料之證據能力聲明異議,本院 審酌上開證據資料製作時之情況,製作人與被告間並無恩怨 嫌隙,衡諸製作當時應無刻意誣陷或迴護被告之情,復查無 其他違法不當取證或證據容許性明顯過低等瑕疵,因認以之 作為證據俱屬適當,揆諸前開規定,該等證據資料自應有證 據能力。
二、訊據被告胡閔喆對上揭犯罪事實均已坦白承認,並經證人邱 繼弘、詹盛智及證人即告訴代理人吳彥虢於警詢時供證、證 人即告訴代理人蔡岳峰於本院 100年7月7日審理時結證屬實 ,且有扣案電腦以網際網路連接至「寧夜論壇」網站時所顯 示之視窗及該網站所顯示個人管理、論壇管理之視窗列印資 料、財團法人臺灣唱片出版事業基金會之「寧夜論壇」網路 侵權蒐證案件資料、附表一、二所示著作財產權人之刑事告 訴狀暨所附委任狀、蒐證及著作權證明文件等資料、「寧夜 論壇-音樂區」所有網頁列印資料、被告庭呈之「寧夜論壇 」網頁列印資料、IP查詢、通聯調閱查詢單及中華電信股份 有限公司回覆單、無限網頁寄存服務介紹資料、附表一所示 著作財產權人之刑事陳報狀暨所附資料、扣案電腦內所儲存 如附表三所示視聽著作檔案之視窗及該等視聽著作之播放畫 面列印資料、扣案電腦內所儲存如附表四所示音樂著作檔案 之視窗列印資料、財團法人臺灣著作權保護基金會鑑識報告 暨所附資料與「寧夜論壇-熱門電影院」網頁列印資料、附 表三、四所示著作財產權人之刑事告訴狀暨所附委任狀、蒐



證及著作權證明文件等資料、附表三所示著作財產權人之刑 事陳報狀暨所附資料、KKBOX 音樂下載格式及轉檔說明之列 印資料、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扣押物品清單等件附卷可 稽。復觀諸附表三、四所示之視聽著作及錄音著作,各係整 部電影或影集、整張專輯或整首歌曲,完完整整地由被告自 行下載重製,與一般試看、試聽係以部分電影或歌曲,且多 有試看、試聽長度之限制不同,被告此等將具有濃厚商業性 、娛樂性之視聽著作及錄音著作之全部予以重製之利用結果 ,對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當具損害性,是被告所為之重製行 為,顯已逾越合理使用之範圍甚明。綜上,足認被告自白均 與事實相符,本案事證已臻明確,其犯行洵堪認定,應予依 法論科。
三、論罪與科刑:
(一)按著作權法上所稱之「公開傳輸」,係指以有線電、無線電 之網路或其他通訊方法,藉聲音或影像向公眾提供或傳達著 作內容,包括使公眾得於其各自選定之時間或地點,以上述 方法接收著作內容,同法第3條第1項第10款定有明文,而該 等行為以具互動性之電腦或網際網路傳輸型態為其特色,與 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演出等傳統單向傳達著作內容之 方式有別,且該條文中所稱「向公眾提供」之要件,並不以 利用人確有實際傳輸或接收之舉為必要,祇要處於可得傳輸 或接收之狀態即為已足。核被告胡閔喆於犯罪事實一所為, 係犯著作權法第92條之擅自以公開傳輸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 產權罪。又共同正犯之成立,祇須具有犯意之聯絡,行為之 分擔,既不問犯罪動機起於何人,亦不必每一階段犯行,均 經參與;又共同正犯之意思聯絡,不限於事前有所協議,其 於行為當時,基於相互之認識,以共同犯罪之意思參與者, 亦無礙於共同正犯之成立,且其表示之方法,亦不以明示通 謀為必要,即相互間有默示之合致,亦無不可;共同正犯之 意思聯絡,原不以數人間直接發生者為限,即有間接之聯絡 者,亦包括在內;再共同實行犯罪行為之人,在合同意思範 圍以內,各自分擔犯罪行為之一部,相互利用他人之行為, 以達其犯罪之目的者,即應對於全部所發生之結果,共同負 責;即共同正犯間,非僅就其自己實行之行為負其責任,並 在犯意聯絡之範圍內,對於他共同正犯所實行之行為,亦應 共同負責;又共同正犯應就全部犯罪結果共負責任,故正犯 中之一人,其犯罪已達於既遂程度者,其他正犯亦應以既遂 論科,最高法院分別著有34年上字第 862號、73年臺上字第 1886號、第2364號、77年臺上字第2135號、28年上字第3110 號、32年上字第1905號、29年上字第3617號判例意旨足資覆



按。再按刑法上之故意,分直接故意(確定故意)與間接故 意(不確定故意),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 意使其發生者,為直接故意;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 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則為間接故意,此 觀刑法第13條規定即明。準此,被告與藉由「寧夜論壇」網 站擅自公開傳輸如附表一、二所示視聽著作及錄音著作之真 實姓名、年籍均不詳之成年人會員間,就犯罪事實一之犯行 ,有犯意聯絡與行為分擔,自應論以共同正犯。又被告自94 年12月30日開始擔任「寧夜論壇」網站之管理員後,上開「 熱門電影院」、「音樂區」專區即持續存在於該論壇,迄至 99年 1月27日被告經調查局人員通知前往說明本案之際,其 始將前揭論壇關閉,此據被告陳明在卷,是被告身為「寧夜 論壇」網站管理員所為之上述共同公開傳輸行為,依社會一 般通念,應可認係於密切接近之時間實行,且各侵害同一著 作財產權人之法益,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又自始出於 同一之目的,顯係數舉動之接續實行,在刑法評價上,各應 屬接續犯之包括一行為。復按刑法上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之 想像競合犯存在之目的,在於避免對於同一不法要素予以過 度評價,其所謂「同一行為」係指所實行者為完全或局部同 一之行為而言(最高法院97年度臺上字第3494號判決意旨可 參)。是以,被告於犯罪事實一所實行之公開傳輸行為,因 時間均有重疊,核屬局部同一,參諸上揭說明,自可認屬同 一行為,且同時侵害如附表一、二所示著作財產權人之法益 ,為一行為觸犯數罪名之同種想像競合犯,僅論以一罪。(二)核被告於犯罪事實二所為,則係犯著作權法第91條第 1項擅 自以重製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罪。其先後所為之重製行 為,依社會一般通念,應可認係於密切接近之時間及同一地 點實行,且各侵害同一著作財產權人之法益,各行為之獨立 性極為薄弱,且自始出於同一不法利用著作之目的,依一般 社會健全觀念,在時間差距上,均難以強行分開,應視為數 個舉動之接續實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各屬接續 犯。又被告於犯罪事實二所實行之接續重製行為,亦因時間 重疊而屬局部同一,當可認屬同一行為,且同時侵害如附表 三、四所示著作財產權人之法益,為一行為觸犯數罪名之同 種想像競合犯,亦僅論以一罪。
(三)被告於犯罪事實一、二所犯上開二罪,犯意各別,行為互殊 ,罪名有間,應予分論併罰。爰審酌被告係智識思慮俱屬正 常之成年人,且具有電腦資訊之專業背景,其既身為上開網 站之管理員,竟仍與其他會員以網路超連結方式擅自公開傳 輸告訴人之視聽著作及音樂著作,復擅自重製告訴人之視聽



著作及音樂著作,而侵害他人之智慧創作,損及告訴人享有 之智慧財產權,亦徵其法治觀念顯有偏差,且其犯罪期間甚 長,所侵害之著作數量頗鉅,對告訴人所造成之損害非輕, 又未能積極與告訴人達成和解或賠償渠等所受之損害,本不 宜輕縱之,惟念及其犯後尚知及時坦承全部犯行,態度非惡 ,又被告未曾受有論罪科刑之情形,此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 前案紀錄表等在卷可按,素行尚稱良好,兼衡酌其犯罪之動 機、目的、手段與情節、智識程度、家庭生活與經濟狀況等 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定其應執行之刑, 併均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又按宣告緩刑,應就被告有 無再犯之虞,及能否由於刑罰之宣告而策其自新等,加以審 酌(最高法院96年度臺上字第5616號判決意旨可參)。查被 告未曾受有論罪科刑及執行之情形已如前述,於本案係屬初 犯,復斟酌被告尚屬年輕、其犯罪之手段與情節、犯後態度 、智識程度、家庭狀況與生活環境等情,其應係一時短於思 慮,致罹刑典,經此偵審程序及科刑之教訓,當能知所警惕 ,自律自重,應無再犯之虞,是本院認其前開所受宣告之刑 ,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依刑法第74條第1項第1款規定,併 予宣告緩刑 3年,冀其日後謹慎行事,併啟其自新。另本院 審酌被告既因一時短於思慮而鑄錯,法治觀念顯屬薄弱,為 期其於緩刑期間內,深知戒惕,並從中記取教訓,以導正法 治觀念,認仍有命被告向公庫支付一定金額以彌其過之必要 ,爰依刑法第74條第2項第4款規定,命被告應依執行檢察官 之命令,向指定之公庫支付現金新臺幣15萬元,冀能使被告 確實明瞭其行為所造成之損害,並培養正確法治觀念。至被 告於本案緩刑期間若違反上開所定負擔情節重大,足認原宣 告之緩刑難收其預期效果,而有執行刑罰之必要,依刑法第 75條之1第1項第 4款規定,自得撤銷其緩刑之宣告,併予指 明。至扣案之電腦主機 1臺,被告既否認為其所有,復無積 極證據證明確係被告所有之物,又非違禁物,爰不為沒收之 諭知,公訴人聲請宣告沒收,容有誤會。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99條第1項前段,著作權法第92條、第91條第1項,刑法第11條前段、第28條、第55條、第41條第1項前段、第8項、第51條第5款、第74條第1項第1款、第2項第4款、第3項,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陳世錚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4 月 13 日
刑事第十四庭 法 官 劉正偉
附表一:(「備註」為起訴書附表一之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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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中 文 片 名 │ 英 文 片 名 │傳輸之會員│傳輸日期│著作財│備│
│號│ │ │暱 稱│(年月日)│產權人│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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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汽車總動員 │Cars │catseye007│95.10.22│美商迪│ 2│
├─┼──────┼───────────┼─────┼────┤士尼企├─┤
│ 2│超人高校 │Sky High │catseye007│95.12.5 │業股份│ 6│
├─┼──────┼───────────┼─────┼────┤有限公├─┤
│ 3│神鬼奇航2: │Pirates Of The Caribbe│catseye007│95.12.7 │司 │ 5│
│ │加勒比海盜 │an:Dead Man's Chest ├─────┼────┤ │ │
│ │ │ │catseye007│95.12.19│ │ │
├─┼──────┼───────────┼─────┼────┤ ├─┤
│ 4│世界末日 │Armageddon │catseye007│95.12.13│ │ 1│
├─┼──────┼───────────┼─────┼────┤ ├─┤
│ 5│時空線索 │Deja Vu(2006) │catseye007│95.12.13│ │ 3│
├─┼──────┼───────────┼─────┼────┤ ├─┤
│ 6│神鬼奇航3: │Pirates Of The Caribbe│深邃 │96.6.9 │ │ 4│
│ │世界的盡頭 │an:At World's End │ │ │ │ │
├─┼──────┼───────────┼─────┼────┤ ├─┤
│ 7│納尼亞傳奇:│The Chronicles of Narn│zscrew │97.9.20 │ │ 7│
│ │賈思潘王子 │ia:Prince Caspian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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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超狗任務 │Underdog(2007) │JOJO117009│97.12.30│ │ 9│
├─┼──────┼───────────┼─────┼────┤ ├─┤
│ 9│托斯卡尼豔陽│Under The Tuscan Sun │雲京爺 │98.7.10 │ │ 8│
│ │下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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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恐怖蠟像館 │House Of Wax (2005) │catseye007│95.11.20│美商華│15│
├─┼──────┼───────────┼─────┼────┤納兄弟├─┤
│11│水中的女人 │Lady In The Water │catseye007│95.12.4 │娛樂公│16│
├─┼──────┼───────────┼─────┼────┤司 ├─┤
│12│聯合縮小兵 │The Ant Bully │catseye007│95.12.5 │ │19│
├─┼──────┼───────────┼─────┼────┤ ├─┤
│13│血鑽石 │Blood Diamond │catseye007│95.12.23│ │11│
│ │ │ ├─────┼────┤ │ │
│ │ │ │q442780 │96.3.11 │ │ │
├─┼──────┼───────────┼─────┼────┤ ├─┤
│14│神鬼無間 │The Departed │catseye007│95.12.30│ │20│
├─┼──────┼───────────┼─────┼────┤ ├─┤
│15│北國性騷擾 │North Country (2005) │catseye007│95.12.31│ │18│
├─┼──────┼───────────┼─────┼────┤ ├─┤




│16│硫磺島的英雄│Flags Of Our Fathers │catseye007│96.1.3 │ │12│
│ │們 │(2006)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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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哈利波特2- │Harry Potter And The C│catseye007│96.1.3 │ │14│
│ │消失的密室 │hamber Of Secrets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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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快樂腳 │Happy Feet │catseye007│96.1.6 │ │13│
├─┼──────┼───────────┼─────┼────┤ ├─┤
│19│來自硫磺島的│Letters From Iwo Jima │q442780 │96.3.10 │ │17│
│ │信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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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史前一萬年 │10,000B.C. │zscrew │97.6.7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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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守護者 │Watchmen │不禪築 │98.8.30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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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穿著Prada的 │The Devil Wears Prada │catseye007│95.10.23│美商廿│36│
│ │惡魔 │ ├─────┼────┤世紀福│ │
│ │ │ │catseye007│95.12.4 │斯影片│ │
├─┼──────┼───────────┼─────┼────┤股份有├─┤
│23│戀愛刺客 │John Tucker Must Die │catseye007│95.11.5 │限公司│31│
├─┼──────┼───────────┼─────┼────┤ ├─┤
│24│我的超人女友│My Super Ex-girlfriend│catseye007│95.12.5 │ │33│
├─┼──────┼───────────┼─────┼────┤ ├─┤
│25│小太陽的願望│Little Miss Sunshine │catseye007│95.12.8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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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加菲貓2 │Garfield's A Tail Of T│catseye007│95.12.12│ │28│
│ │ │wo Kitties ├─────┼────┤ │ │
│ │ │ │catseye007│95.12.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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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驚奇四超人 │Fantastic Four │catseye007│95.12.15│ │27│
│ │ │ ├─────┼────┤ │ │
│ │ │ │小米 │96.6.24 │ │ │
├─┼──────┼───────────┼─────┼────┤ ├─┤
│28│龍騎士 │Eragon │catseye007│95.12.28│ │26│
├─┼──────┼───────────┼─────┼────┤ ├─┤
│29│十二生笑 │Cheaper By The Dozen │catseye007│95.12.31│ │23│
├─┼──────┼───────────┼─────┼────┤ ├─┤
│30│蠢蛋進化論 │Idiocracy │catseye007│96.1.2 │ │30│
├─┼──────┼───────────┼─────┼────┤ ├─┤
│31│博物館驚魂夜│Night At The Museum │catseye007│96.1.5 │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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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美好的一年 │A Good Year │catseye007│96.1.12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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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殺手47 │Hitman │zscrew │97.3.21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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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荷頓奇遇記 │Dr. Seuss' Horton Hear│zscrew │97.6.1 │ │24│
│ │ │s A Who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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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X檔案2 │The X-Files:I Want to │zscrew │97.9.12 │ │37│
│ │ │Believe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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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當地球停止轉│The Day the Earth Stoo│天氣晴 │97.12.15│ │35│
│ │動 │d Still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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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七龍珠 │Dragonball │天氣晴 │98.3.17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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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美麗境界 │A Beautiful Mind │catseye007│95.11.19│美商環│38│
├─┼──────┼───────────┼─────┼────┤球影片├─┤
│39│鍋蓋頭 │Jarhead │catseye007│95.12.18│製作有│42│
├─┼──────┼───────────┼─────┼────┤限責任├─┤
│40│特務風雲 │The Good Shepherd │catseye007│96.1.2 │合夥 │43│
├─┼──────┼───────────┼─────┼────┤ ├─┤
│41│臥底 │Inside Man │catseye007│96.1.4 │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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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愛情三選一 │Definitely, Maybe │zscrew │97.7.14 │ │39│
├─┼──────┼───────────┼─────┼────┤ ├─┤
│43│神鬼傳奇3 │The Mummy:Tomb of the │zscrew │97.8.24 │ │45│
│ │ │Dragon Emperor │ │ │ │ │
├─┼──────┼───────────┼─────┼────┤ ├─┤
│44│無敵浩克 │The Incredible Hulk │zscrew │97.9.27 │ │44│
├─┼──────┼───────────┼─────┼────┤ ├─┤
│45│玩命關頭4 │Fast and Furious(2009)│sct81030 │98.5.26 │ │40│
├─┼──────┼───────────┼─────┼────┼───┼─┤
│46│小孩好黑 │Little Man │catseye007│95.11.8 │美商哥│53│
├─┼──────┼───────────┼─────┼────┤倫比亞├─┤
│47│RV休旅任務 │RV │q442780 │95.11.12│影片股│56│
├─┼──────┼───────────┼─────┼────┤份有限├─┤
│48│007首部曲: │Casino Royale │catseye007│95.11.22│公司 │48│
│ │皇家夜總會 │ ├─────┼────┤ │ │
│ │ │ │catseye007│96.1.1 │ │ │




│ │ │ ├─────┼────┤ │ │
│ │ │ │q442780 │96.2.27 │ │ │
├─┼──────┼───────────┼─────┼────┤ ├─┤
│49│國王人馬 │All The King's Men │catseye007│95.12.10│ │47│
├─┼──────┼───────────┼─────┼────┤ ├─┤
│50│全民情聖 │Hitch │catseye007│95.12.31│ │51│
├─┼──────┼───────────┼─────┼────┤ ├─┤
│51│吉屋出租 │Rent │catseye007│95.12.31│ │57│
├─┼──────┼───────────┼─────┼────┤ ├─┤
│52│當幸福來敲門│The Pursuit Of Happyne│catseye007│95.12.31│ │59│
│ │ │ss │ │ │ │ │
├─┼──────┼───────────┼─────┼────┤ ├─┤
│53│怪怪屋 │Monster House │catseye007│96.1.2 │ │55│
├─┼──────┼───────────┼─────┼────┤ ├─┤
│54│超人集中營 │Zoom(2006) │catseye007│96.1.11 │ │61│
│ │ │ ├─────┼────┤ │ │
│ │ │ │楊小堅 │96.1.19 │ │ │
├─┼──────┼───────────┼─────┼────┤ ├─┤
│55│惡靈戰警 │Ghost Rider │炒麵麵包 │96.6.18 │ │49│
├─┼──────┼───────────┼─────┼────┤ ├─┤
│56│特勤沙龍 │You Don't Mess with th│zscrew │97.8.24 │ │60│
│ │ │e Zoha │ │ │ │ │
├─┼──────┼───────────┼─────┼────┤ ├─┤
│57│新郎不是我 │Made of Honor │zscrew │97.9.2 │ │54│
├─┼──────┼───────────┼─────┼────┤ ├─┤
│58│全民超人 │Hancock │zscrew │97.9.12 │ │50│
├─┼──────┼───────────┼─────┼────┤ ├─┤
│59│007量子危機 │James Bond:Quantum Of │JOJO117009│97.12.5 │ │52│
│ │ │Solace │ │ │ │ │
├─┼──────┼───────────┼─────┼────┤ ├─┤
│60│七生有幸 │Seven Pounds │JOJO117009│97.12.30│ │58│
├─┼──────┼───────────┼─────┼────┤ ├─┤
│61│2012 │2012 │tty57 │98.12.1 │ │46│
├─┼──────┼───────────┼─────┼────┼───┼─┤
│62│打獵季節 │Open Season │catseye007│95.12.4 │美商新│62│
│ │ │ │ │ │力影片│ │
│ │ │ │ │ │家庭娛│ │
│ │ │ │ │ │樂股份│ │
│ │ │ │ │ │有限公│ │
│ │ │ │ │ │司 │ │




├─┼──────┼───────────┼─────┼────┼───┼─┤
│63│絕命終結站 │Final Destination │catseye007│95.11.15│美商新│65│
│ │ │ │ │ │線製作│ │
├─┼──────┼───────────┼─────┼────┤股份有├─┤
│64│飛機上有蛇 │Snakes On A Plane │catseye007│95.12.14│限公司│67│
├─┼──────┼───────────┼─────┼────┤ ├─┤
│65│玩命手機 │Cellular │catseye007│96.1.2 │ │64│
├─┼──────┼───────────┼─────┼────┤ ├─┤
│66│德州電鋸殺人│Texas Chainsaw Massacr│catseye007│96.1.7 │ │68│
│ │狂:從頭開始│e:The Beginning │ │ │ │ │
├─┼──────┼───────────┼─────┼────┤ ├─┤
│67│回到17歲 │17 Again │不禪築 │98.8.30 │ │63│
├─┼──────┼───────────┼─────┼────┤ ├─┤
│68│絕命終結站4 │Final Destination:Deat│tty57 │98.12.1 │ │66│
│ │:3D殺人陷阱│h Trip 3D │ │ │ │ │
├─┼──────┼───────────┼─────┼────┼───┼─┤
│69│世貿中心 │World Trade Center │catseye007│95.11.23│美商派│76│
├─┼──────┼───────────┼─────┼────┤拉蒙影├─┤
│70│鼠國流浪記 │Flushed Away │catseye007│95.12.4 │片股份│71│
├─┼──────┼───────────┼─────┼────┤有限公├─┤
│71│蠢蛋搞怪秀2 │Jackass 2 │catseye007│95.12.17│司 │74│
│ │:無厘取鬧 │ │ │ │ │ │
├─┼──────┼───────────┼─────┼────┤ ├─┤
│72│不願面對的真│An Inconvenient Truth │catseye007│95.12.31│ │69│
│ │相 │ │ │ │ │ │
├─┼──────┼───────────┼─────┼────┤ ├─┤
│73│超完美嬌妻 │Stepford Wives │catseye007│96.1.5 │ │75│
├─┼──────┼───────────┼─────┼────┤ ├─┤
│74│夢幻女郎 │Dreamgirls │catseye007│96.1.12 │ │70│
├─┼──────┼───────────┼─────┼────┤ ├─┤
│75│印第安納瓊斯│Indiana Jones and the │zscrew │97.9.12 │ │72│
│ │:水晶骷髏王│Kingdom of the Crystal│ │ │ │ │
│ │國 │Skull │ │ │ │ │
├─┼──────┼───────────┼─────┼────┤ ├─┤
│76│鋼鐵人 │Iron Man │zscrew │97.9.20 │ │73│
└─┴──────┴───────────┴─────┴────┴───┴─┘
附表二:(「備註」為起訴書附表三之編號)
┌──┬─────────────┬──────┬─────┬────┬───┬──┐
│編號│ 被侵權之錄音著作名稱 │演 唱 者 或 │傳輸之會員│傳輸日期│著作財│備註│
│ │ │專 輯 名 稱 │暱 稱│(年月日)│產權人│ │




├──┼─────────────┼──────┼─────┼────┼───┼──┤
│ 1 │You Raise Me Up │Westlife │雲蹤飄邈 │95.2.25 │臺灣索│947 │
├──┼─────────────┼──────┼─────┼────┤尼音樂├──┤
│ 2 │When You Tell Me That You│Westlife │雲蹤飄邈 │95.2.25 │娛樂股│948 │
│ │Love Me-Westlife&Diana Ros│ │ │ │份有限│ │
├──┼─────────────┼──────┼─────┼────┤公司 ├──┤
│ 3 │Amazing │Westlife │雲蹤飄邈 │95.2.25 │ │949 │
├──┼─────────────┼──────┼─────┼────┤ ├──┤
│ 4 │That's Where You Find LoveWestlife │雲蹤飄邈 │95.2.25 │ │950 │
├──┼─────────────┼──────┼─────┼────┤ ├──┤
│ 5 │She's Back │Westlife │雲蹤飄邈 │95.2.25 │ │951 │
├──┼─────────────┼──────┼─────┼────┤ ├──┤
│ 6 │Desperado │Westlife │雲蹤飄邈 │95.2.25 │ │952 │
├──┼─────────────┼──────┼─────┼────┤ ├──┤
│ 7 │Colour My World │Westlife │雲蹤飄邈 │95.2.25 │ │953 │
├──┼─────────────┼──────┼─────┼────┤ ├──┤
│ 8 │In This Life │Westlife │雲蹤飄邈 │95.2.25 │ │954 │
├──┼─────────────┼──────┼─────┼────┤ ├──┤
│ 9 │Heart Without A Home │Westlife │雲蹤飄邈 │95.2.25 │ │955 │
├──┼─────────────┼──────┼─────┼────┤ ├──┤
│ 10 │Hit You With The Real Thin│Westlife │雲蹤飄邈 │95.2.25 │ │956 │
│ │g │ │ │ │ │ │
├──┼─────────────┼──────┼─────┼────┤ ├──┤
│ 11 │Change Your Mind │Westlife │雲蹤飄邈 │95.2.25 │ │957 │
├──┼─────────────┼──────┼─────┼────┤ ├──┤
│ 12 │假裝 │蔡依林 │蚊子 │95.5.18 │ │500 │
│ │ │ ├─────┼────┤ │ │
│ │ │ │x13284 │95.5.19 │ │ │
│ │ │ ├─────┼────┤ │ │
│ │ │ │cvavir │98.2.28 │ │ │
├──┼─────────────┼──────┼─────┼────┤ ├──┤
│ 13 │Mr.Q │蔡依林 │cvavir │95.6.13 │ │489 │
│ │ │ ├─────┼────┤ │ │
│ │ │ │cvavir │98.2.28 │ │ │
├──┼─────────────┼──────┼─────┼────┤ ├──┤
│ 14 │安靜 │周杰倫 │whood566 │95.7.1 │ │199 │
│ │ │ ├─────┼────┤ │ │
│ │ │ │tamago │98.8.23 │ │ │
├──┼─────────────┼──────┼─────┼────┤ ├──┤
│ 15 │小茉莉 │楊丞琳 │x13284 │96.3.13 │ │213 │




│ │ │ ├─────┼────┤ │ │
│ │ │ │tamago │98.8.23 │ │ │
├──┼─────────────┼──────┼─────┼────┤ ├──┤
│ 16 │特務J │蔡依林 │一休 │96.9.18 │ │487 │
│ │ │ ├─────┼────┤ │ │
│ │ │ │cvavir │98.2.28 │ │ │
├──┼─────────────┼──────┼─────┼────┤ ├──┤
│ 17 │唯一 │王力宏 │x13284 │96.9.29 │ │47 │
├──┼─────────────┼──────┼─────┼────┤ ├──┤
│ 18 │最熟悉的陌生人 │蕭亞軒 │x13284 │96.9.29 │ │50 │
├──┼─────────────┼──────┼─────┼────┤ ├──┤
│ 19 │祝我生日快樂 │溫嵐 │x13284 │96.9.29 │ │51 │
├──┼─────────────┼──────┼─────┼────┤ ├──┤
│ 20 │上弦月 │許志安 │x13284 │96.9.29 │ │52 │
├──┼─────────────┼──────┼─────┼────┤ ├──┤
│ 21 │看透 │莫文蔚 │x13284 │96.9.29 │ │53 │
├──┼─────────────┼──────┼─────┼────┤ ├──┤
│ 22 │甘願 │彭佳慧 │x13284 │96.9.29 │ │54 │
├──┼─────────────┼──────┼─────┼────┤ ├──┤
│ 23 │白月光 │張信哲 │x13284 │96.9.29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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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美商哥倫比亞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美商華納兄弟娛樂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