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0年度訴字第1768號原 告 陳榮聰訴訟代理人 吳振東律師被 告 宜蘭縣冬山鄉公所代 表 人 謝燦輝(鄉長)訴訟代理人 李碧龍輔助參加人 內政部代 表 人 李鴻源(部長)訴訟代理人 張順勝 郭冠宏 吳惠如輔助參加人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代 表 人 陳保基(主任委員)訴訟代理人 陳明賢 王翔榆上列當事人間農業發展條例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101 年4 月12日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言詞辯論,並再行準備程序,指定101 年7 月11日上午11時為準備程序期日,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01 年 4 月 26 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黃本仁 法 官 蘇嫊娟 法 官 曹瑞卿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1 年 4 月 26 日 書記官 黃玉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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