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共有物
員林簡易庭(民事),員簡字,100年度,229號
OLEV,100,員簡,229,20120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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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員林簡易庭民事裁定 100年度員簡字第229號
原   告 游清河
被   告 賴正雄
      賴義明
      賴義昌
      賴梨雯
      賴梨華
      賴銅湶
      賴銅雄
上列一人
訴訟代理人 賴永強  住同上
      賴梁   住彰化縣大村鄉南勢村南二橫巷8號
上列一人
訴訟代理人 黃玉河  住同上
      高豪聰  住台北市○○區○○里○○街12號4樓
      黃炤香  住新北市○○區○○路110巷79號12樓
      吳清福  住新北市○○區○○街55巷11之2號
      吳永富  住同上
      吳惠如  住同上
      吳惠娟  住同上
      吳淑燕  住雲林縣二崙鄉田尾村田尾102號
      黃庭祐  住彰化縣大村鄉南勢村南一橫巷3號
      黃秀絨  住彰化縣北斗鎮○道里○○路747號
      游炳松  住彰化縣員林鎮○○里○○路○段128
            巷13號
      游宸翌  住台北市士林區○○○路82巷2號3樓
      游琬晴  住同上
      黃游月裡 住高雄市○○區○○路三段206號
      游珽寊  住高雄市○○區○○路130巷28號4樓
           (現應受送達處所不明)
      游月秋  住彰化縣員林鎮○○路○段296號之3
      游月仙  住彰化縣彰化市○○○路198巷49弄11
            號9樓
      黃烟鶴  住彰化縣埔心鄉○○村○○路252號
      黃素霞  住桃園縣龍潭鄉○○村○○路499巷17
            號
      黃素香  住彰化縣永靖鄉○○村○○路144號
      黃采穎  住花蓮縣玉里鎮○○街77號
      劉賴伴  住台北市○○區○○里○○路66之1號
      許永仁  住彰化縣員林鎮○○路○段157號
      許永日  住彰化縣埔心鄉○○村○○路93號
      黃仁鋒  住彰化縣埔心鄉○○○路116巷87號
      黃譯德  住同上
      黃小芳  住彰化縣埔心鄉○○○路116巷89號
      方賴葱  住台北市○○區○○街142巷7號
      賴宏檳  住桃園縣中壢市○○路1000之11號
      賴銘雄  住桃園縣蘆竹鄉○○村○○街4巷7號
上列二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賴張雪娥 住彰化縣大村鄉南勢村南二橫巷8號
           送達代收人 簡杏桂
           住桃園縣中壢市○○路1000之11號
被   告 謝耀德  住彰化縣大村鄉南勢村南二橫巷8號
上列一人
訴訟代理人 謝林禎妹 住彰化縣大村鄉○○路○段36號
被   告 黃游端  住同上
上列一人
訴訟代理人 黃昭仁  住同上
被   告 黃己山  住同上
上列一人
訴訟代理人 賴基安  住彰化縣員林鎮○○街7號6樓
被   告 黃玉安  住彰化縣大村鄉○○○路346號之1
      黃鳳琴  住台中市○里區○○路○段日新巷79弄
            21號
      黃鳳珠  住彰化縣員林鎮○○路○段277巷12弄8
            號
      黃慧瑩  住桃園縣桃園市○○路198巷25號
上列當事人間分割共有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1年5月17日下午2時20分在本庭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4 月 10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員林簡易庭
法 官 郭麗萍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4 月 10 日
書記官 蕭秀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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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