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員林簡易庭民事裁定 100年度員簡字第229號
原 告 游清河
被 告 賴正雄
賴義明
賴義昌
賴梨雯
賴梨華
賴銅湶
賴銅雄
上列一人
訴訟代理人 賴永強 住同上
賴梁 住彰化縣大村鄉南勢村南二橫巷8號
上列一人
訴訟代理人 黃玉河 住同上
高豪聰 住台北市○○區○○里○○街12號4樓
黃炤香 住新北市○○區○○路110巷79號12樓
吳清福 住新北市○○區○○街55巷11之2號
吳永富 住同上
吳惠如 住同上
吳惠娟 住同上
吳淑燕 住雲林縣二崙鄉田尾村田尾102號
黃庭祐 住彰化縣大村鄉南勢村南一橫巷3號
黃秀絨 住彰化縣北斗鎮○道里○○路747號
游炳松 住彰化縣員林鎮○○里○○路○段128
巷13號
游宸翌 住台北市士林區○○○路82巷2號3樓
游琬晴 住同上
黃游月裡 住高雄市○○區○○路三段206號
游珽寊 住高雄市○○區○○路130巷28號4樓
(現應受送達處所不明)
游月秋 住彰化縣員林鎮○○路○段296號之3
游月仙 住彰化縣彰化市○○○路198巷49弄11
號9樓
黃烟鶴 住彰化縣埔心鄉○○村○○路252號
黃素霞 住桃園縣龍潭鄉○○村○○路499巷17
號
黃素香 住彰化縣永靖鄉○○村○○路144號
黃采穎 住花蓮縣玉里鎮○○街77號
劉賴伴 住台北市○○區○○里○○路66之1號
許永仁 住彰化縣員林鎮○○路○段157號
許永日 住彰化縣埔心鄉○○村○○路93號
黃仁鋒 住彰化縣埔心鄉○○○路116巷87號
黃譯德 住同上
黃小芳 住彰化縣埔心鄉○○○路116巷89號
方賴葱 住台北市○○區○○街142巷7號
賴宏檳 住桃園縣中壢市○○路1000之11號
賴銘雄 住桃園縣蘆竹鄉○○村○○街4巷7號
上列二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賴張雪娥 住彰化縣大村鄉南勢村南二橫巷8號
送達代收人 簡杏桂
住桃園縣中壢市○○路1000之11號
被 告 謝耀德 住彰化縣大村鄉南勢村南二橫巷8號
上列一人
訴訟代理人 謝林禎妹 住彰化縣大村鄉○○路○段36號
被 告 黃游端 住同上
上列一人
訴訟代理人 黃昭仁 住同上
被 告 黃己山 住同上
上列一人
訴訟代理人 賴基安 住彰化縣員林鎮○○街7號6樓
被 告 黃玉安 住彰化縣大村鄉○○○路346號之1
黃鳳琴 住台中市○里區○○路○段日新巷79弄
21號
黃鳳珠 住彰化縣員林鎮○○路○段277巷12弄8
號
黃慧瑩 住桃園縣桃園市○○路198巷25號
上列當事人間分割共有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1年5月17日下午2時20分在本庭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4 月 10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員林簡易庭
法 官 郭麗萍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4 月 10 日
書記官 蕭秀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