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1年度訴字第446號原 告 沈易廷訴訟代理人 裘佩恩 律師 魏琳珊 律師被 告 屏東縣滿州鄉公所代 表 人 熊師範訴訟代理人 周秀蘭上列當事人間有關農業事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中 華 民 國 101 年 3 月 6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四庭 法官 孫 奇 芳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1 年 3 月 6 日 書記官 宋 鑠 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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