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授權同意書有效等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家訴字,100年度,29號
PTDV,100,家訴,29,20120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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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家訴字第29號
原   告 陳靜怡
訴訟代理人 柯武功
被   告 張陳玉治
      余陳玉還
      陳玉琴
      張陳玉芬
兼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陳聰明
被   告 陳靜枝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授權同意書有效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3 月 5 日
家事庭 法 官 張以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3 月 6 日
書記官 胡世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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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