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無償行為等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上字,99年度,422號
TPHV,99,上,422,20120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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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上字第422號
上 訴 人 陳秀如
即反訴被告
訴訟代理人 王上律師
上 訴 人 葉樹姍
即反訴原告
訴訟代理人 蔡調彰律師
上 訴 人 財團法人婦女新知基金會

法定代理人 楊婉瑩
上 訴 人 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法定代理人 瞿海源
前列二人之
訴訟代理人 郭怡青律師
上 訴 人 李永萍
訴訟代理人 郭蕙蘭律師
複代理人 季佩芃律師
上 訴 人 財團法人臺北市婦女救援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

法定代理人 黃淑玲
訴訟代理人 劉玨琳
上 訴 人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公共關係企管諮詢基金會

法定代理人 鍾榮凱
上 訴 人 財團法人天主教靈醫會

法定代理人 呂若瑟
訴訟代理人 鄧行健
上 訴 人 社團法人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
法定代理人 簡春安
上 訴 人 財團法人臺北市私立衛理女子高級中學

法定代理人 陳幸
上 訴 人 財團法人雲門舞集文教基金會

法定代理人 申學庸
上 訴 人 財團法人偏遠離島緊急醫療救護基金會

法定代理人 陳清寶
上 訴 人 財團法人南投縣伽俐終生關懷社會福利基金會

法定代理人 施仁貴(法號:釋體通)

上 訴 人 財團法人天主教福利會

法定代理人 鄭再發
上 訴 人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運動神經元疾病病友協會

法定代理人 劉學慧
上 訴 人 財團法人彭婉如文教基金會

法定代理人 林世嘉
上 訴 人 財團法人天主教台南縣私立德蘭啟智中心
法定代理人 林吉男
上 訴 人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佛教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

法定代理人 釋證嚴
上 訴 人 財團法人台灣世界展望會

法定代理人 龔天行
上 訴 人 財團法人法鼓山文教基金會

財團法人法鼓山佛教基金會

財團法人中華佛學研究所
前列三人之
法定代理人 余宏仁
前列三人之
訴訟代理人 陳政峯律師
複代理人 祁止戈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撤銷無償行為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
,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1年3月12日上午9時50分
在本院第十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2 月 21 日
民事第十七庭
審判長法 官 藍文祥
法 官 石有為
法 官 楊絮雲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2 月 21 日
書記官 蔡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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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