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0年度易字第409號公 訴 人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張石松選任辯護人 徐祐偉律師選任辯護人 張績寶律師被 告 柯歡翃(原名:柯詹永龍)上列被告因恐嚇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01 年 2 月 17 日 刑事第二庭 法 官 周靜妮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魏美騰中 華 民 國 101 年 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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