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具保停止羈押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聲字,101年度,396號
TPDM,101,聲,396,201202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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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1年度聲字第396號
聲 請 人
即 被 告 秦庠鈺
選任辯護人 馬在勤律師
上列聲請人即被告因違反銀行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
100 年度偵字第17347 、18577 、23522 、23523 、23524 、
23525、24719 號),聲請人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秦庠鈺於提出新臺幣叁仟萬元之保證金,或由本院管轄區域內殷實之人所出具之同額保證書後,准予停止羈押,並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於如附表所示之住處;於停止羈押期間應將追償如附件二所示借款、投資之款項,匯入鼎立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合作金庫龍安分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之帳戶,並應按月於每月二十日前向本院具狀陳報追償情形,且應於每星期一上午八時到十時之間,至桃園縣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埔子派出所報到。
理 由
壹、聲請意旨:詳如聲請人即被告秦庠鈺(下稱被告)於民國 101 年2 月15日所提出之刑事聲請裁定停止羈押聲請狀(如 附件一所示)所載。
貳、按被告及得為其輔佐人之人或辯護人,得隨時具保,向法院 聲請停止羈押,刑事訴訟法第110 條第1 項定有明文。而聲 請停止羈押,除有同法第114 條各款所列情形之一不得駁回 者外,其准許與否,該管法院有自由裁量之權(最高法院91 年度台抗字第456 號裁定意旨、46年台抗字第21號判例意旨 參照)。又所謂停止羈押,乃指羈押原因仍在,但無羈押之 必要,而以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為其替代手段,亦即羈押 裁定之效力仍然存續,僅其執行予以停止。再按許可停止羈 押之聲請者,應指定相當之保證金額,並得限制被告之住居 ,刑事訴訟法第111 條亦有明文。又刑事訴訟法關於保全被 告之方法,依其手段必要性之情節輕重,由重而輕依次為羈 押、具保、責付與限制住居。另限制出境亦屬限制住居方法 之一,而限制被告出境,僅在限制被告應居住於我國領土範 圍內,不得擅自出國,俾便於訴訟程序之進行,是「限制出 境」與「限制住居」名稱雖有不同,「限制出境」仍屬「限 制住居」之處分。是法院認被告如符合具保停止羈押之要件 ,參照前述規定所示,於必要時自得在指定相當之保證金額 外,佐以限制出境或限制住居之處分,以確保被告接受審判 或刑之執行。又「法院許可停止羈押時,得命被告應遵守下



列事項:... 四、其他經法院認為適當之事項」,刑事訴訟 法第116 條之2 第4 款亦分別定有明文。
參、經查:
一、被告秦庠鈺因違反銀行法等案件,經檢察官認其涉犯刑法第 339 條第1 項之詐欺取財罪,以及違反公司法第9 條第1 項 、銀行法第125 條第1 項等罪嫌,於民國100 年12月5 日提 起公訴,案件於同月8 日繫屬本院。經本院受命法官於當日 訊問後,因被告坦承犯行,且有相關證人證詞及書證佐證被 告涉犯前述犯行之犯罪嫌疑重大;而被告所犯為最輕本刑5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01 條第1 項第 3 款之羈押事由;又被告之前曾經涉犯相同之犯罪事實,經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97年度偵字第5580號提起 公訴後,仍再度為本件詐欺犯行,且被告如交保後,勢必面 臨被害人之追討,被告為確保合會會款之按時給付,有再犯 詐欺取財罪嫌之高度可能,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01 條之1 第 1 項第7 款之預防性羈押事由;再者,被告符合預防性羈押 之事由,如未提出相當之清償債務方案,並與檢察官就凍結 之資產協商解除禁止處分命令之計畫,即難以消除再犯之虞 之問題,即有羈押之必要。綜此,本院受命法官遂依刑事訴 訟法第101 條第1項 第3 款、第101 條之1 第1 項第7 款規 定,於同日對被告執行羈押,合先敘明。
二、本件被告業於準備程序中,就起訴書所載涉及銀行法等犯行 ,均坦承不諱。而起訴書所指被告涉犯之相關犯行,業具共 同被告及證人供述係由被告主導本件犯行在案,且有會務日 報表、金圓互助會收據、合會組織架構、獎金明細、存摺等 相關書證在卷可佐。又被告收受存款金額迄今仍屬不明部分 ,被告所為供述雖與起訴書所載不符,惟相關帳戶往來明細 、互助會會員名單、編號、會數總額等資料,均以電子檔案 方式儲存於電腦或光碟中,並經檢察官查扣在案,即無滅失 或隱匿之虞。至被告前雖曾提出財產信託之方式,以確保各 被害人之債權,惟經本院與金融業者聯繫之結果,如法院未 能確認被害人人數,信託業者不可能接受信託,且不動產、 有價證券與債權債務或現金之處理,應各有不同之信託方案 ,則以信託方案作為避免被告再犯之虞之條件,亦屬不可能 。本院認被告符合預防性羈押之事由,以信託方式作為清償 債務方案,顯屬不可能,惟本院審核本件全部事證,認被告 確有具保停止羈押以向相關債務人追償之必要,故本件是否 准予具保停止羈押之主要考量點,在於附條件之具保停止羈 押事由,是否足以消除被告再犯之虞之問題。
三、本件被告雖仍有刑事訴訟法第101 條第3 款、第101 條之1



第1 項第7 款之羈押原因存在,惟本院依被告之身分、地位 、經濟能力、本案造成之法益侵害大小、被告涉犯犯罪之惡 性程度,認被告如提出保證金新臺幣3,000 萬元,或由本院 管轄區域內殷實之人所出具之同額保證書後,並限制出境、 出海及限制住居在如附表所示之住處,另命被告於具保停止 羈押期間,於每星期一上午8 時到10時之間,至桃園縣政府 警察局桃園分局埔子派出所報到,即足以確保本案之審理進 行及將來刑之執行,而無繼續羈押之必要。另為確保被告可 能在廣大互助會投資人之要求下,繼續從事此類收受存款之 犯行,爰要求被告於停止羈押期間應將追償如附件二所示借 款、投資之款項,匯入鼎立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合作 金庫龍安分行、帳號0000000000000 號之帳戶,並應按月於 每月20日前向本院具狀陳報追償情形。倘被告於停止羈押期 間,無故不依期到庭或違反前揭應遵守事項,依刑事訴訟法 第117 條第1 項第1 款至第4 款規定,此係本院得命再執行 羈押之新事由,附此敘明。
肆、依刑事訴訟法第220 條、第121 條第1 項、第111 條、第 116 條之2 第4 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2 月 17 日
刑事第十九庭 審判長法 官 吳秋宏
法 官 呂煜仁
法 官 林孟皇
本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楊雅鈞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2 月 17 日
附表:
┌────┬───────────────────┐
│ │ 限 制 住 居 之 住 處 │
├────┼───────────────────┤
秦庠鈺 │ 桃園縣桃園市○○路138巷14號 │
└────┴───────────────────┘
附件一:刑事聲請裁定停止羈押狀
附件二:
(一)投資金額及營運狀況如下:
1.企業投資部分(98年度起陸續成立之公司有): 1.1鼎立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1.2尚格開發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1.3京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4時藝之間文創娛樂股份有限公司




1.5嘉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台灣印象創新藝術股份有限公司
(二)轉投資企業部分:
2.1 鼎立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轉投資黑象影視有限公司拍 攝電影(Z-108棄城)投入新台幣1000萬元 2.2 鼎立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轉投資阿爾發光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167萬5千股投入新台幣3350萬元 2.3 鼎立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轉投資黑象影視有限公司新 片拍攝籌備金投入新台幣3000萬元
2.4 鼎立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轉投資常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投入新台幣1億1368萬元
2.5 投資鑫九通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BeBeDuke童裝店11 家) 1542萬股新台幣1億7578萬元
2.6 鑫九通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轉投資大陸3D動畫製作費 用計人民幣1000萬元,已付款600萬人民幣折合新台幣2 922萬元
2.7 尚格開發興業股份有限公司轉投資李建軍教授(人體工 程學與上醫湯療全球版權與技術費]新台幣5000萬元 2.8 京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轉投資靚漾診所新台幣3000萬元 2.9 時藝之間文創娛樂股份有限公司轉投資影市堂股份有限 公司拍攝電影(殺手歐陽盆栽)新台幣2000萬元 2.10時藝之間文創娛樂股份有限公司轉投資悍創運動行銷股 份有限公司(高雄巨蛋經營權)新台幣1600萬元 2.11時藝間文創娛樂股份有限公司轉投資悍創運動行銷股份 有限公司(新竹場館經營權)新台幣1000萬元 2.12秦庠鈺個人名義投資忍者餐廳及DS主題餐廳佔股60% 新 台幣5000萬元
2.13秦庠鈺個人名義投資Tonleesap Airlines Corp 佔股 55%投入美金500萬元折合新台幣1億5200萬元(三)民間私人借款:
3.1吳宗憲私人借款新台幣 2000萬元
3.2傑克傳播公司經紀約借款新台幣4000萬元 3.3悍創運動行銷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新台幣9100萬元 3.4陳韻如私人借款人民幣500 萬元折合台幣2435萬元 3.5 范鳴鋒(晶源礦能量有限公司)借款新台幣894 萬元( 3.6 廖金山借款新台幣6590萬元
3.7 黃勝洲統領戲院)借款新台幣1689萬元3.8 許正忠永鑫樺興業有限公司、統一鑄鋁興業有限公司)借款新 台幣5729萬元
3.9 許勝發(太子汽車)借款新台幣 2500萬元



3.10周鼎陶煥五借款新台幣17億元(案號:臺北地檢署 100 年偵字第23521 號,相關帳戶、資金等遭扣押中, 另案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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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時藝之間文創娛樂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鑫九通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鼎立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悍創運動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尚格開發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京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永鑫樺興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晶源礦能量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