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佔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民字,100年度,830號
PCDM,100,附民,830,20120221,1

1/1頁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0年度附民字第830號
原 告 陳健太
被 告 蔣祖屏
上列被告因竊佔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
,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
第504 條第1 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
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2 月 21 日
刑事第十三庭審判長法 官 楊仲農
法 官 楊筑婷
法 官 謝梨敏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陳淑婷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2 月 22 日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