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上字第1160號上 訴 人 林金玉 周宜發共 同訴訟代理人 劉立恩律師複 代理人 林尉棋被 上訴人 王集明訴訟代理人 張智剛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返還土地等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 月 6 日 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吳謙仁 法 官 蘇瑞華 法 官 李瓊蔭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 月 9 日 書記官 王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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