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危險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朴交簡字,101年度,25號
CYDM,101,朴交簡,25,20120131,1

1/1頁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1年度朴交簡字第25號
聲 請 人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蔡順中
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一百
年度偵字第八八三八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蔡順中服用酒類,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 記載(如附件)。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185條之 3第1項之不能安全駕駛動 力交通工具而駕駛罪。爰審酌被告於98年間即曾因相同罪名 之案件,經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官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確 定,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參,本案猶於酒 後已達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之程度,駕駛自用小客車 上路,枉顧大眾交通安全,且顯然對刑罰反應薄弱而未有悔 改之意,原非不能重懲;惟本案所幸並未肇致交通事故及實 害,兼衡其犯罪之動機、目的係為前往探視女兒、坦承犯行 之犯後態度、呼氣所含酒精濃度數值、生活狀況非屬優渥及 其智識程度為高中肄業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併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454條第2項,刑法第18 5條之 3第1項、第41條第1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 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起上 訴(應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 月 31 日
朴子簡易庭 法 官 李東益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 月 31 日
書記官 吳念儒
附錄論罪科刑法條:
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20萬元以下罰金。
附件: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00年度偵字第8838號
被 告 蔡順中 男 54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嘉義縣東石鄉○○村○○000號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蔡順中前因酒醉駕駛之公共危險案件,甫於民國98年4月14 日,經本署檢察官以98年度偵字第2663號為緩起訴處分確定 ,猶不知悔改,於100年12月2日19時許,在嘉義縣東石鄉○ ○村00○00號魚塭旁,與友人食用燒酒雞湯汁數碗後,已達 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之程度,竟仍於同日20時30分許 駕駛車牌號碼00─0383號自用小客車,至嘉義縣朴子市○○ ○000○00巷00號,找其前女友柯采妍。嗣於同日21時55分 許,在上址因與柯采妍及其子女鄭景豪鄭瑋婷發生肢體衝 突(被告所涉傷害罪嫌,另為不起訴處分),經警據報至上 址處理,並於同日22時28分許測得蔡順中呼氣之酒精濃度達 每公升0.93毫克。
二、案經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二、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蔡順中於警詢及偵查中坦承不諱, 復經證人柯采妍鄭景豪鄭瑋婷證述明確,並有酒精測定 紀錄表、刑法第185條之3案件測試觀察紀錄表、嘉義縣警察 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等各1 紙附卷可稽。而 動力交通工具駕駛人,其酒後呼氣酒精濃度逾每公升0.55毫 克者,肇事率為一般正常人之10倍,即足認已達無法安全駕 駛之程度,業經法務部召開「研商訂定刑法第185條之3服用 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交通 動力工具認定標準會議」認定在案(法務部88年5月18日( 88)法檢字第001669號函參照)。被告之酒後呼氣酒精濃度 既已高達每公升0.93毫克,則參照上開函文見解,被告反應 顯已不及一般正常狀態,而足以影響其安全駕駛能力,被告 於此情況下竟仍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其犯嫌應足認定。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185條之3之公共危險罪嫌。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此 致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8 日
檢察官 呂 雅 純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9 日
書記官 蔡 鳳 蘭
附 錄:
刑法第185條之3: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20萬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 6 月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