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 100年度南簡字第608號被 告 杜俊弘訴訟代理人 杜秀月上列當事人間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 月 11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法 官 廖建彥上列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 月 11 日 書記官 蘇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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