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中補字第140號法定代理人 劉秋香被 告 林佑璁(三)被告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 月 11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柯崑輝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 月 11 日 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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