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土地登記事務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字,103年度,164號
KSBA,103,訴,164,201703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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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3年度訴字第164號
原 告 賴山(即祭祀公業賴五常管理人)
 賴堂顯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蘇若龍律師
原 告 張美子
賴冠堯
賴冠宏
賴彥宏
賴秀貞
賴素貞
賴芳秀
被 告 嘉義市地政事務所
代 表 人 李麗華
訴訟代理人 王靖越
詹明珠
 孫煜勝
上列當事人間有關土地登記事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再開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3   月  28  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審判長法官  戴 見 草
法官  孫 奇 芳
法官  孫 國 禎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3   月  28  日
書記官 楊 曜 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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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