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治罪條例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原訴字,105年度,11號
KSDM,105,原訴,11,201703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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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5年度原訴字第11號
公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郭騰鴻
指定辯護人 康文彬律師
被   告 王媗立
指定辯護人 林侑靜律師
被   告 施明傑
指定辯護人 凌進源律師
被   告 邱法霖
指定辯護人 陳韋誠律師
被   告 吳健豪
選任辯護人 張清富律師
被   告 賴經國
選任辯護人 陳慧錚律師(法扶)
被   告 張春寶
選任辯護人 唐小菁律師
上列被告因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
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3   月  6   日
         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葉文博
                   法 官 楊書琴
                   法 官 王宗羿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3   月  6   日
                   書記官 李玉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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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