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6年度單禁沒字第9號
聲 請 人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戴文鑫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聲請單獨宣告沒
收(106年度聲沒字第6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之。
理 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被告戴文鑫(下稱被告)因違反毒品危 害防制條例案件,經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下稱花蓮地 檢署)檢察官以105年度偵緝字第75號、105年度毒偵字第26 5號起訴,其中扣案之甲基安非他命6包,為第二級毒品,屬 違禁物,而其施用第二級毒品罪,業經本院送觀察勒戒,施 以強制戒治後,經花蓮地檢署以105 年度戒毒偵字第28號為 不起訴處分確定。上開扣案之甲基安非他命6 包爰依刑法第 38條第1項、第40條第2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 項 前段規定,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銷燬之等語。
二、按刑法沒收之相關規定業於民國104 年12月30日修正公布, 並自105 年7月1日施行;而修正後刑法第2條第2項明定「沒 收、非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適用裁判時之法律」。又修 正後刑法第11條規定「本法總則於其他法律有刑罰、保安處 分或沒收之規定者,亦適用之。但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者, 不在此限」,修正後刑法施行法第10條之3 第2 項亦規定「 105 年7月1日『前』施行之其他法律關於沒收、追徵、追繳 、抵償之規定,不再適用」。次按105年6月22日修正公布、 105年7月1日施行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規定 「查獲之第一、二級毒品及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二級毒品 之器具,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均沒收銷燬之」。而上 開條文既均為105 年7月1日施行,即無所謂後法優於前法原 則之適用,則本於特別法優先普通法原則,毒品危害防制條 例前揭規定相對於修正後刑法關於沒收之規定,自屬「其他 法律有特別規定」而應優先適用,非屬刑法施行法第10條之 3第2項所稱不再適用之情形,是就查獲之第一、二級毒品部 分,仍應適用105 年7月1日施行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 第1 項之特別規定。次按查獲之第一、二級毒品及專供製造 或施用第一、二級毒品之器具,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應沒收 銷燬之;違禁物得單獨宣告沒收,若案件未起訴者,應由檢 察官聲請法院以裁定沒收之,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 1項前段、刑法第40條第2項所明定,並經司法院著有18年院 字第67號解釋可參。
三、經查,被告前因施用第二級毒品案件,經依本院104 年度毒 聲字第196 號裁定送勒戒處所執行觀察、勒戒後,認有繼續 施用毒品之傾向,再經本院以105 年度毒聲字第71號裁定令 入戒治處所強制戒治,被告自105 年4月18日起至同年12月8 日止,接受戒治處遇屆滿6 個月以上,經評估認無繼續戒治 之必要,業經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105 年度戒 毒偵字第28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等情,有上開不起訴處分書 在卷足憑。而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6所示之物,經送慈濟大學 濫用藥物檢驗中心鑑定結果,均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 命成分,有該中心105年2月4日慈大藥字第105020454、1050 2045 8號函附鑑定書附卷可稽,是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6所示 之物,均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 條第2項第2款所明定列管 之第二級毒品,禁止製造、運輸、販賣、施用、持有,確屬 違禁物,當無疑義,至於鑑驗用罄部分,則因不復存在,自 毋庸為沒收銷燬之諭知。從而,本件聲請於法有據,為有理 由,應予准許。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455條之36第2項, 毒品危害防制 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40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06 年 3 月 23 日
刑事第一庭 法 官 李水源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3 月 23 日
書記官 胡旭玫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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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扣案物品及數量 │案號及實驗室編│慈濟大學濫用藥物檢│
│ │ │號 │驗中心鑑定書所載鑑│
│ │ │ │定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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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白色結晶1包(送驗 │105年度偵緝字 │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
│ │毛重1.2244公克、驗│第75號(S105020│安非他命成分 │
│ │餘淨重0.9132公克,│1006號) │ │
│ │含包裝袋1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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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白色結晶1包(送驗 │105年度偵緝字 │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
│ │毛重1.2354公克、驗│第75號(S105020│安非他命成分 │
│ │餘淨重0.9446公克,│1007號) │ │
│ │含包裝袋1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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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白色結晶1包(送驗 │105年度偵緝字 │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
│ │毛重0.9128公克、驗│第75號(S105020│安非他命成分 │
│ │餘淨重0.5987公克,│1008號) │ │
│ │含包裝袋1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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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白色結晶1包(送驗 │105年度毒偵字 │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
│ │毛重1.1165公克、驗│第265號(S10501│安非他命成分 │
│ │餘淨重0.8672公克,│25046號) │ │
│ │含包裝袋1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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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白色結晶1包(送驗 │105年度毒偵字 │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
│ │毛重1.1667公克、驗│第265號(S10501│安非他命成分 │
│ │餘淨重0.9180公克,│25047號) │ │
│ │含包裝袋1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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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白色結晶1包(送驗 │105年度毒偵字 │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
│ │毛重0.2374公克、驗│第265號(S10501│安非他命成分 │
│ │餘淨重0.0066公克,│25048號) │ │
│ │含包裝袋1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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