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司拍字,105年度,536號
TNDV,105,司拍,536,201703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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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司拍字第536號
聲 請 人 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明道
非訟代理人 黃金煥
相 對 人 張玉雪
債 務 人 顏嘉佑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參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 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定有明文 。此規定,依民法第881條之17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準 用之。次按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得將不動產讓與他 人。但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民法第867條,亦規定甚 明。末按對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但基於信託前存在於該 財產之權利、因處理信託事務所生之權利或其他法律另有規 定者,不在此限。信託法第12條第1項,復有明確規定。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
㈠第三人顏興泉、債務人顏嘉佑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 產,為擔保債務人顏嘉佑對聲請人借款,設定新臺幣(下 同)60,000,000之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確定期日: 民國127年11月20日,債務清償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 清償日期,經登記在案。
㈡嗣債務人顏嘉佑邀同第三人蘇玉敏顏興泉為一般保證人 ,於97年11月27日向聲請人借款50,000,000元,借款期限 至117 年11月27日止,按月平均攤還本息。如未按期攤還 本息時,借款人即喪失期限之利益,應立即全部償還。詎 債務人顏嘉佑自105年9月27日起即未依約繳納本息,尚欠 本金共37,432,905元及利息、違約金,依約定本件借款應 視為全部到期。又第三人顏興泉於104年2月3日將其所有 坐落台南市○○區○○段000○000地號土地贈與第三人蘇 玉敏,債務人顏嘉佑、第三人蘇玉敏又將其所有如附表所 示不動產信託登記予相對人,惟依前開說明,聲請人之抵 押權不因之而受影響,且因聲請人之抵押權係在信託登記 前即已設定,亦不受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之限制,為此 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其 他約定事項、他項權利證明書、借據、放款戶資料一覽表 查詢、貸放資料查詢、地籍異動索引等件影本及土地、建



物登記謄本為證。
三、聲請人上開聲請,經核尚無不合;且已據本院發函通知相對 人張玉雪、債務人顏嘉佑及第三人蘇玉敏於收受該通知後10 日內,就本件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額陳述意見,惟 相對人及債務人於收受該通知後,逾期迄今仍未陳述意見, 依上開規定,本件聲請,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 條,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 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3 月 7 日
司法事務官
附記:
一、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二、聲請人應於收受裁定後15日內,提出相對人最新現戶戶籍 謄本正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 ),且該戶籍謄本申請日期,應為收受本裁定後之日期,以核 對裁定是否合法送達相對人;如相對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 最新登記資料(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及法定代理人 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 事欄請勿省略),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否則無法核發確定 證明書)
三、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勿 庸另行聲請。
四、拍賣抵押物係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相對人,相對人對於 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定後 ,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 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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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05年度司拍字第53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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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 地 坐 落 │地│面 積│ │
│編號├───┬────┬────┬──┤ ├────┤權利範圍│
│ │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地號│目│平方公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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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臺南市│ 中西區 │ 康樂段 │541 │建│333.00 │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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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臺南市│ 中西區 │ 康樂段 │542 │建│99.00 │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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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建物)︰ 105年度司拍字第53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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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建築式樣│ 建 物 面 積 │ 附 屬 建 物│ │
│ │建│ │ │ ├─┬─┬─┬─┬─┬─┬─┬─┼──┬─┬─┬─┤權 利│
│ │ │ │ │主要建築│一│二│三│四│五│屋│合│面│主要│陽│過│面│ │
│編號│ │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 │ │ │ │ │頂│ │積│ │ │ │積│ │
│ │ │ │ │材 料 及│ │ │ │ │ │突│ │ │建築│ │ │ │ │
│ │號│ │ │ │ │ │ │ │ │出│ │單│ │ │ │單│範 圍│
│ │ │ │ │房屋層數│層│層│層│層│層│物│計│位│材料│台│樑│位│ │
├──┼─┼──────┼────┼────┼─┼─┼─┼─┼─┼─┼─┼─┼──┼─┼─┼─┼───┤
│001 │20│臺南市中西區│臺南市中│5層樓房 │32│22│23│20│19│9.│11│平│鋼筋│11│6.│平│全部 │
│ │29│環河街62號 │西區康樂│鋼筋混凝│1.│4.│5.│2.│0.│26│83│方│混凝│3.│95│方│ │
│ │ │ │段541、5│土造 │03│38│59│31│52│ │.0│公│土造│05│ │公│ │
│ │ │ │42地號 │ │ │ │ │ │ │ │9 │尺│ │ │ │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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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